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市财政局绩效科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
本年度我市将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范围,评价对象为2018年度本单位安排使用的全部财政性资金,评价内容包括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情况。
市财政局将组织中介机构或专家,汇总分析各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启东市财政局绩效科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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