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93-3/2024-00026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通知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01 发布日期: 2024-01-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2023年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汇报
关于2023年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汇报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2-19 11:2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切实管好用好财政直达资金,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我市严格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直达资金监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32号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直达资金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直达资金收支情况

  截止12月底,我市共收到直达资金159,341万元,其中中央安排155,939.97万元;目前直达资金实际支出148,808.58万元,全市直达资金支付率达93.4%。我市直达资金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66285万元,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等项目;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0581万元,主要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等项目;三是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2475万元。

  二、直达资金管理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直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财办预﹝2020﹞111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在资金拨款渠道上,一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督促各用款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下发资金指标文件后及时将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按照要求在本地预算指标系统中对直达资金预算指标进行标识,在预算指标文件下达后3日内将指标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在资金支出后3日内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三、下阶段工作举措

  直达资金工作是一项重点工作,今后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来提高直达资金工作的管理水平。

  1、快速反应。

业务科室收到直达资金指标后,必须立即着手安排资金的使用,快速行文,及时拨款,确保资金到达最终收款人。第一时间将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系统。

  2、加快进度。

  继续督促各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保质保量的完成省厅下达的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发挥直达资金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作用。

  3、完善数据。

  业务科室按照上级财政对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指导要求,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录入的数据质量,业务科室进行数据自查,科室间互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

  4、加强督导。

  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强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直达资金的拨付使用、台账信息登记等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对账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和应急体系,促进直达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确保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