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财政局关于推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半年度报告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8-03 09:1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0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要求,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履行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把法治建设工作列为年度科室效能建设考核内容,进行督查和考核。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对《启东市关于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布置任务、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关键少数”的作用。

(二)依法履行财政职责。一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强化政策宣传和调研跟踪,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二是优化支出结构,注重重点领域投入。聚力改善民生,通过优化就业扶持政策、合理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增强公共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推动文体事业发展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高效供给。三是强化预算编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精准性,强化部门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有效提高预算刚性约束。四是根据省市要求,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业务办理项的认领维护。五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会计行业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的贯彻意见》(苏财会〔2020〕14号),对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推行告知承诺,与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全链审批赋权事项交接协议》,对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辖区内的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下放。

(三)科学行政决策。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规定进行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预算的编制、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按决策程序进行。

(四)惩处违法行为。一是制定《启东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职能分离制度》《启东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理由说明制度(试行)》等行政处罚配套制度;二是对两家违反《政府采购法》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罚。

(五)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一是制定《启东市财政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启东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启东市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配套制度。二是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按规定进行全过程记录,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年初要求各科室上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制定。二是在法定期限内,对《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启政办规〔2014〕12号)进行了修订。

(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领导班子定期进行学法;二是全局人员通过讲座、培训、自习等方式进行法律知识学习;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中国·启东网上宣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对单位会计进行《会计法》《预算法》等财经法规培训;四是执行以案释法制度,每季度发布两个案例、宣讲三次;五是组织机关干部观看庭审活动;六是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学法考试。

(八)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特长,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处理、法律咨询等方面发挥其重要作用。

(九)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我局依法在政府网站公开了单位部门预算、决算,人事信息、政策文件、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等政府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不断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执法案卷的评查中发现,我局个别行政执法案卷引用的法律依据不够具体,没有明确到条、款、项;个别案卷归档装订存在问题,缺少送达回证。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做到以下三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督查考核,突出过程监管,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法治建设的水平。

(三)补足“短板”,对标找差,高标准严要求,完善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和保存,进一步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提升执法水平,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