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财政局2023年2月工作计划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09 15: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完成2022年度全省财政系统人事统计报表及2022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

二、下达区镇收入指导性计划;

三、完成2022年度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年报编制。

四、根据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细则。与相关部门协同完成已到期涉企政策的制定,全市政策汇编工作。

五、召开基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会议。完成“2023年科技人才发展大会”签约基金项目工作。

六、做好2022年度农业保险考核工作,完成农机保险招标工作。

七、做好2023年高标田工程设计评审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八、做好初级职称、高级职称的报名工作和外省报名后调入启东,考生的初级职称证书发放工作。

九、配合相关部门就我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十、做好2022年代表性项目的工程造价指标分析整理工作。

十一、拟草完成《启东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十二、做好2023年第一批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和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需求补申报工作;

十三、参照南通及兄弟县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2020-2022年(部分涉及2019年)市管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考核方案并开展202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制订工作;

十四、做好市本级及区镇财务核算年度结转工作(新年度启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