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21 15:5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30日到启东市行政审批局(启东市公园中路199号3楼民生事务综合窗口)领取资格证书。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号码:83344535)

二、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初级考生现场审核时需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等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户籍证或居住证。

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弄虚作假,一律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启东市财政局

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