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17 13:47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镇财政局、工会:

新《工会会计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施行。为做好新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和实施工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1〕61号),提出如下贯彻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加强工会账户管理。基层工会应按规定独立开设银行账户。我市凡未单独开设工会经费银行账户的工会组织,应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单独开设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工会经费应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与单位行政财务或党、团及各类协(学)会等其他组织财务合并核算。

二、全面清查工会资产负债。各工会组织应及时制定详细的组织实施方案,于2022年1月1曰前完成工会现有资产和负债的全面清查盘点工作。一是清理核实现有资产和负债数据,明晰产权并完善记录;二是对灭失、毁损和报废工会资产按程序做好资产处置和会计核算工作;三是按照单位往来款项的性质及时做好往来款项的清理和处置工作;四是对交付使用的工会基本建设项目及时转为固定资产,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手续。

三、做好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在工会资产和负债清查盘点后的基础上,梳理分析结余资金性质,确定应转新账的各类结余结转科目余额,做好新旧工会会计制度转账及调账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各工会组织按照新《工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市直及区镇、基层工会可向市总工会申请免费使用工会财务云平台进行会计核算(联系电话:0513-68205011)。

四、加强新《工会会计制度》学习和培训。南通市财政局已录制了新《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解读》培训视频,作为202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程。企业类会计人员可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华厦会计网校)3家远程教育机构选择一家进行学习,行政事业类会计人员选择东北财经大学进行学习。各主管部门应督促本系统内会计人员进行《工会会计制度》相关内容的培训学习。

2022年新工会会计制度实施后,各区镇财政及工会部门应密切跟踪新《工会会计制度》实施情况,及时解答基层工会组织在新制度衔接和实施中反馈的问题,开展新制度落实指导和监督工作。

启东市财政局

启东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