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东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8-24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 2016 7 20 在启东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杜文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常委会报告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发挥财税职能,继续强化资金保障,加快推进财政改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7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8%,增长22.5%(见附表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3.2%,增长21.8%(见附表二)。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来源155.89亿元,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86亿元,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28亿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64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8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4.68亿元,调入资金0.81亿元,上年结余3.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50.19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0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9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3.78亿元,对镇乡、园区补助支出8.3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3亿元,调出资金0.07亿元。总来源减去总支出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滚动结余5.7亿元,为未完事项结转下年支出。

2.转移支付补助情况。2015年上级对我市的补助为19.74亿元,(1)中央税收返还性收入3.28亿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61亿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0.42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0.25亿元。(2)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64亿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0.74亿元、结算补助收入0.44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0.28亿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0.21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71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2.05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0.62亿元等。(3)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为8.82亿元,主要包括教育0.36亿元、科学技术0.2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0.3亿元、节能环保0.23亿元、农林水事务3.79亿元、交通运输0.31亿元、国土海洋支出0.61亿元、住房保障1.13亿元等。对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统筹用于平衡预算;对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全部按照规定和要求安排使用。

3.债券使用情况。2015年,省财政厅转贷启东市政府三批地方政府置换一般债券53.28亿元,用于置换到期的政府存量债务。第一批定向发行债券11.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9亿元;第二批公开发行债券9.6亿元,第三批公开发行债券34.68亿元,后两批均为一般债券。转贷启东市政府两批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4亿元,用于政府安置房工程建设,第一批一般债券0.9亿元;第二批一般债券0.5亿元。

4三公等经费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320万元,下降23%,主要是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21万元,下降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6万元);公务接待费1206万元,下降43%;因公出国(境)经费93万元,增长81%。另外会议费支出576万元,下降32%,培训费支出1709万元,增长26%(见附表三)。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1.3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1%,下降28.8%。基金预算支出42.0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5%,下降28.6%(见附表四)。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1.35亿元,加上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2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3亿元,调入资金0.07亿元,上年结余5.65亿元,收入来源合计50.66亿元,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0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3亿元、调出资金0.7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49亿元,为未完事项结转下年支出(见附表五)。

主要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情况: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相关支出0.95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支出2亿元,污水处理费相关支出0.01亿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相关支出0.01亿元,车辆通行费安排支出0.05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0.17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安排的支出38.83亿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77亿元、土地开发支出33.35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41亿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04亿元。

(三)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6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0.3%,比上年增长16.9%。支出28.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8%,比上年增长22.5%(见附表六)。上级补助收入1.3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51亿元。本年收支结余3.7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6.84亿元(见附表七)。分险种情况如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4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1%,比上年增长12.4%。支出12.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3%,比上年增长16%。上级补助收入1.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48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3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82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5%,比上年增长24.1%。支出4.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7%,比上年增长23.6%。本年收支结余3.2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2.16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7%,比上年增长15.4%。支出5.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8%,比上年增长19.2%。本年收支结余1.0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46亿元。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比上年增长23.1%。支出5.9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1.1%,比上年增长42.6%。本年收支结余-0.5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3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2%,比上年下降30.4%。支出0.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9%,比上年增长71.2%。本年收支结余-0.0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89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6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7%,比上年增长9.8%。支出0.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8.6%,比上年增长5.3%。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3亿元。本年收支结余0.2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18亿元。

二、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86亿元,为预算的103.4%,比调整预算略有增加,比2014年(下同)增长14.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2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1.3%,增长16.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结余亿8.23元,为未完事项结转。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来源158.2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86亿元,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28亿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64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8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4.68亿元,调入资金0.93亿元,上年结余6.0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50.05亿元,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2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9.9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3.7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3亿元,调出资金0.07亿元。总来源减去总支出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滚动结余8.23亿元,为未完事项结转下年支出(见附表八)。

(二)收入决算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预算超收,比2014年(下同)增长14.3%。主要收入分部门情况:国税完成10.2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5%,增长2.3%。其中增值税6.2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下降5.8%,企业所得税3.9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增长18.3%。地税完成53.1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5.9%,其中营业税完成35.6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6%,增长36.5%,企业所得税完成3.1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6%,增长30.8%,个人所得税完成1.5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2%,下降66.2%,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5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4.9%,增长15%。契税完成2.7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4%,下降33.2%。财政部门非税收入13.4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7%,增长18.3%(见附表九)。

(三)支出决算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7亿元,完成预算的95.1%。公共安全支出3.95亿元,完成预算的91.7%。农林水支出7.37亿元,完成预算的7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4亿元,完成预算的8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7亿元,完成预算的97.7%。教育支出18.19亿元,完成预算的94.9%。科学技术支出2.83亿元,完成预算的94.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65亿元,完成预算的86.9%。国土海洋支出1.14亿元,完成预算的42%。节能环保支出1.27亿元,完成预算的74.6%。交通运输支出1.11亿元,完成预算的92.5%。住房保障支出2.52亿元,完成预算的99.7%(见附表十,支出决算功能分类见附表十五<另附>)。

2015年是实施新预算法的第一年。我们在严格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的同时,着力做好以下几个重点工作: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宏观调控力度,积极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在推动经济增长中的引导和促进作用。一是实施产业扶持政策。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目标,大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开拓市场,积极有效应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年累计发放各级各类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190万元。二是助力企业科技创新驱动。实施对高新企业、高新产品等基础创新工作的财政奖励政策,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园、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平台建设,为建立创业创新的众创空间提供政策、资金双保障。全年共安排科技三项经费2934万元。三是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申报国内(境)外专利,鼓励高质量专利产出,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助推企业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利润增长点。全年共拨付专项扶持奖励资金1200万元。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牢固树立教育为民生之本理念,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夯实教育发展基础。严格按照省定标准,足额及时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高中及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推进校安工程建设,核拨教育校舍标准化建设、校舍安全、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等各类工程建设资金28399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安排汇龙、海复、吕四和南阳4个镇8所公办幼儿园建设资金850万元。二是全力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眼于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有力保障。全年核拨各级公立医院和卫生机构补助经费25286万元。安排专项启动资金,促进两大医疗管理集团筹建运行。安排专项资金更新基层医院医疗设备,支持示范村卫生室创建工作,有效提高了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三是强化社会基础保障。落实城乡低保、五保、孤儿、低保重残和各类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正常增长机制,全年拨付各类生活和物价补贴22615万元。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全年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756万元。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补贴标准,全年补贴支出29800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至每月105元,全年财政补贴支出22290万元。四是推动三农事业发展。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努力促进农村农业发展。全年通过一折通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各类涉农补贴资金13189万元。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农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3231万元、农村绿化造林专项资金98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建设资金4113万元、农村桥梁改造资金1897万元、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资金850万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314万元。全年拨付渔船更新改造资金8210万元。

(三)加强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财政监管能力

一是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不断扩大绩效监管覆盖面。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将37个民生保障和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项目作为重点,编制了绩效目标,强化运行监管,涉及绩效管理资金达到90316万元,资金使用绩效意识进一步加强。二是强化支出绩效评价。选取4个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工作,重点评价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指标。在单位自评价的基础上,全年共选取汇龙中学、南苑中学、滨海实验学校、实验小学等10个相关重大项目,委托专业机构会同住建、审计及相关部门专家,开展方案、报告评审和绩效再评价,促进财政资金使用质效进一步提升。三是强化财政内部监管。开展镇(园区)财政财务检查监督,规范固定资产核算、政府采购执行、专项经费管理等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加强财政业务内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社保资金存款、账户管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促使监管流程更严密,内控机制更完善。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一是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强化整合、规范管理,着力发挥专项资金在支持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14个专项资金整合为发展、民生、建设三大类,根据资金性质和用途目标,统筹安排、规范使用,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探索发展类专项资金资本化运作方式,改革财政资金无偿补助扶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二是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顺应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政府债务管理新要求,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性建设基金等新常态下投融资新渠道。以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公共服务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重点领域,建立PPP项目储备32个。其中,20亿的吕四港环抱式港池PPP项目已成功签约并加快推进。

三、2016年上半年收支情况

今年以来,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因素增多,但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我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委、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力保持财政平稳健康运行,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财政改革创新,为全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我市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1亿元,为年初人代会预算的45.4%,增长2.9%。其中,国税部门完成6.14亿元,增长2.6%;地税部门完成25.68亿元,增长0.4%;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完成6.89亿元,增长13.6%(见附表十一)。从目前情况来看,下半年我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形势不容乐观,要实现全年预算目标,需要付出较大努力。

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1亿元,完成预算的51.4%,增长41.3%(见附表十二)。其中:

1.教育支出8.83亿元,完成预算的43.1%,增长25.7%

2.科学技术支出1.75亿元,完成预算的53.1%,增长29.2%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7亿元,完成预算的45.9%,增长19.7%

4.医疗卫生支出4.88亿元,完成预算的40.4%,增长55.5%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亿元,完成预算的55.1%,增长31.5%

6.农林水事务支出3.9亿元,完成预算的45.9%,增长27%

7.城乡社区支出7.61亿元,完成预算的86.5%,增长84%

8.交通运输支出1.42亿元,完成预算的43%,增长26.8%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9亿元,完成预算的60.5%,增长31.3%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77亿元,完成预算的59.5%,增长88.8%

11.住房保障支出0.76亿元,完成预算的76.2%,增长27.4%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6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1.93亿元,完成预算的26.1%,增长89.7%。基金预算支出6.67亿元,完成预算的14.6%,下降52%(见附表十三)。

(三)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16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63亿元,完成预算的59.9%,比上年增长33.3%。支出12.11亿元,完成预算的44.9%,比上年增长4.9%(见附表十四)。分险种情况如下: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9亿元,完成预算的56.8%,比上年增长42.9%。支出6.47亿元,完成预算的42.5%,比上年增长3.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52亿元,完成预算的75.42%,比上年增长28%。支出2.29亿元,完成预算的50.8%,比上年增长7.6%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9亿元,完成预算的52%,比上年增长20.7%。支出2.88亿元,完成预算的47.9%,比上年增长1%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0.26亿元,完成预算的79.7%,比上年增长470.7%。支出0.14亿元,完成预算的44.1%,比上年增长5.2%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07亿元,完成预算的36.7%,比上年下降16.9%。支出0.12亿元,完成预算的53.7%,比上年增长22.5%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29亿元,完成预算的36.3%,比上年增长4.5%。支出0.21亿元,完成预算的30.9%,比上年增长24.1%

上半年,财政部门顺应财政经济发展形势,全面深化财政改革,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制度基础。一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构建更加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框架,明晰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管理职责,逐步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效能,更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二是推进政府采购管理改革。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为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明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相关要求,调整了集中采购范围和标准,强调了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能,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效能和质量。三是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稳步推进相关改革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了我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范化管理,理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职责关系,提高资金支付效率,保障资金运行安全。四是探索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改革。根据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国有企业管理现状,研究制定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市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权、职责。在落实出资人权利的同时,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下阶段,财政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紧紧围绕中心,切实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积极作为、攻坚克难、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主动谋划,积极作为,促进率先发展。一是密切关注财政改革新动向国务院明确,2016经济体制改革要在10个方面完成50项重点任务财税改革方面也将出台更多新举措,如:推进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条件成熟的领域率先启动;把适合作为地方收入的税种下划给地方,在税政管理权限方面给地方适当放权;制定重要公共资源有偿出让和使用经营收益管理办法,开展相关试点等等。国企、科技、金融、社保、教育等方面的改革,都与财政密切相关。我们将密切关注最新财政政策,跟踪研究相关改革措施,加强对接落实,积极争取相关试点,推动我市在新一轮改革发展中改在前,走在前,突出发展新优势。二是科学分析财政运行新形势。目前,多种因素叠加导致我市收支矛盾逐步显现,保持财政平稳运行的难度在进一步加大。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加大了减税降费力度,成为新的财政减收重要因素。同时,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的趋势没有变,尤其是在以往财政收入高速增长时期,民生领域存在较多的超前许诺和过高承诺,这对公共财政造成较大压力。此外,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去产能、促进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等,都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上种种需要我们保持对当前收支矛盾加剧的清醒认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健康平稳运行。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促进稳定发展。一是不断夯实财力基础。加强税收征管,依法依规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强化税收入库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制度和征管办法,健全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减免税管理,发挥好减税降费政策的杠杆作用。二是优化整合有效财力。认真研究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有效整合项目资金。在确保规范、安全使用的前提下,综合考量,统筹安排,把财力优先投入到产业转型亟待、社会发展亟需和民生保障亟盼领域,努力推动转型发展和社会和谐。三是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强化绩效跟踪管理,制定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办法,建立绩效跟踪监控管理机制,对项目完成进度、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进行阶段性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实现预算绩效目标。

(三)加强管理,务求实效,促进持续发展。一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将部门预算及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等重大民生项目预算安排列入主动公开范围,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预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加快构建覆盖财政管理与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机制,重点开展重大财政政策、民生等方面财政资金的检查,从严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建立监督检查回访机制,强化监管督查结果运用。

(四)深化改革,破解难题,促进创新发展。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不断完善一般公共预算的基础上,全面完整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探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推进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逐步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预算管理。二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不断规范基本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促使预算与执行规范化、精准化。积极推进绩效评价试点,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规范并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完善预算安排与结转结余资金使用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三是积极创新投融资管理。整合经营性资产、城市存量优质资源,积极稳妥地开展融资工作,努力服务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严格债务举借行为,规范债务举借程序,严控债务规模、举债成本和债务风险。积极推广应用PPP模式,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四是推进绩效管理改革。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制定绩效指标,不断促进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扩大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审覆盖面,在指导做好自评价的基础上,选取部分重点项目开展再评价,促进资金运行规范,效益显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审查和监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实现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