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93-3/2021-00074 | 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1-09-08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知识问答 |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2.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括哪些?
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括:
(1)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
(2)接受调拨或者划转、置换形成的资产;
(3)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的资产;
(4)其他国有资产。
3.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等收入,按照哪些规定进行管理?
答: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等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
4. 行政事业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多长时间内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答: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5.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市场化方式出售、出租的,依照有关规定可以通过什么平台进行?
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市场化方式出售、出租的,依照有关规定可以通过相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6.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包括哪些?
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包括调剂、购置、建设、租用、接受捐赠等方式。
7.行政事业单位哪些国有资产应当进行评估?
答: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转让、拍卖、置换、对外投资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8. 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有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行为的,依照哪些法律、行政法规追究责任?
答: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有违反预算管理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追究责任。
9.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由哪个部门进行?。
答: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
10. 哪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应当及时予以报废、报损?
答:下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应当及时予以报废、报损:
(1)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资产;
(2)涉及盘亏、坏账以及非正常损失的资产;
(3)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资产;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毁损、灭失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