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08:4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要求,坚持以政府网站集群为核心,利用政务新媒体拓展为外延,以回应社会关切为着力点,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有效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新《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将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学法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利用集中学习日、专题学习培训会等形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确保全局上下学深悟透,深化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37条。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度我局通过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收到其他形式的依申请公开2件。

(五)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对我局网页相关栏目进行了整合、完善。安排专人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确保监测到位,全年无错链、死链现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依托市人民政府网站、“启东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和政务(党务)公开栏、城区候车亭公益广告等阵地,统筹线上、线下两个途径,主动向社会发布资源信息和联系方式,强化政民互动效果,确保信息公开到位、申请便捷。

(七)监督保障情况。完善决策前公开草案、征求意见、协商座谈程序;及时调整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严格落实行政事项公示制度,秉持实事求是原则制作行政执法年报;逐步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坚持推动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7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对照国家和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及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期盼,仍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加强政策解读质效,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加大决策公开工作力度,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收集反馈意见的总体情况。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增加多媒体形式的解读比例,向公众传达简洁易懂的交通运输政策。三是做好多渠道发布工作。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和新闻媒体等,全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启东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