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来源: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14 08:4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 信息、安全、档案、保密、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处罚票据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领导批示等书面回复工作;承担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指令及上级交办件的承接、分送、督办等工作;承担市城管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城管委成员单位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职能情况的督促、考评工作;负责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系统舆情监测、收集、分析传递和处置工作;负责"扫黑除恶"、国家安全等综合治理工作;牵头拟订本部门、本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规划;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参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综合协调本部门、 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等。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制定考核制度,承担考核工作,落实督查结果运用;牵头城市管理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城管志愿者服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管理;承担城市管理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工、青、妇及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协助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规科(行政服务科)。牵头拟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等的法制审核制作;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听证等工作;承担执法证件的申领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承担行政机关集中处罚案件的受理衔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的实施落实;负责城管局行政审批及其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四)执法监督科。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督察工作,承担城镇管理执法队伍依法履职、城市管理重要制度执行、城市管理重大案件办理、城市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等情况的督察、考评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

(五)市容管理科。贯彻实施市容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负责拟订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容貌管理规划;负责全市城市容貌、市容秩序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区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牵头协调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工作;参与市容有关建设项目的审核;承担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牵头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方案拟定、协调推进、检查指导、监督考评等工作;负责指导整治责任主体开展环境整治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市区公共自行车网点布局的规划、建设和系统运行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区机动车辆清洗站(点) 市容管理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监督、指导市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按规定参与市区停车场(点)建设项目的审核。

(六)环境卫生管理科。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监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拟订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指导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及运营的评审、验收和管理;指导检查环境卫生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监督管理;参与环境卫生有关的建设项目的审核;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拟订垃圾分类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餐厨废弃物的专项管理;统筹处置城乡生活垃圾;负责全市垃圾中转站的管理;负责市区建筑垃圾处置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处置项目的监管;承担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