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便民疏导”、服务“夜间经济”的实施意见
来源: 启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01 11:1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精神,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六稳”“六保”与城市常态长效管理的“双赢”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在城区采取如下规范“便民疏导”和服务“夜间经济”举措。

一、细化落实“便民疏导”

(一)因地制宜定点疏导

进一步优化紫薇路小商品市场,设置全天候小商品经营疏导区。进一步完善欣乐城疏导点设施,提升便民服务功能。适时选择城市公共空间、人流密集商圈设置便民疏导点。

(二)因时制宜季节疏导

结合启东季节性特色瓜果实际,在城区适时设置地产时令瓜果便民疏导点。鼓励城区街道及周边区镇在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内,确定适当区域设置应季瓜果疏导点。

(三)因人制宜分类疏导

根据经营品类的差异,结合周边群众生活需求,引导意向出摊户至品类适当的便民疏导点开展经营活动。

二、服务发展“夜间经济”

(一)有序开放综合体“夜市”

允许城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在落实专人管理,保证安全、卫生、秩序等情况下,利用综合体自有区域举办“夜市”,开展静态促销活动,推动繁荣夜经济。相关要求:

1.会办审批。综合体申办“夜市”,管理方需编制符合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交通秩序等基础要求的“夜市”管理预案,向商务部门提交申请。商务部门召集市管、环保、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会商审批。

2.经营业态。城区综合体举办“夜市”,经营业态一般为综合性地摊经济疏导点,包括服装纺织类、日用杂百类、花卉盆景类、文化娱乐类、地产瓜果等经营品类。严禁现场煎炸、烹饪、烧烤等食品制作。

3.“夜市”管理。综合体管理方须切实履行主体管理责任,安排足够管理人员,疏导停车秩序,维护经营秩序,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制止经营户的不文明行为,保持夜市场地及摊点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二)规范“夜排档”经营秩序

进一步规范城区夜排档、夜宵摊点经营秩序,允许适当延长营业时间,保障城市夜生活需求。相关要求:

1.华山路、果园路夜排档作为城区餐饮夜市集中区域,经营户须严格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垃圾分类、餐厨垃圾投放规定,自觉维护交通停车秩序。

2.城区烧烤门店经营须在室内制作并安装符合环保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严禁露天烧烤行为。

3.严禁经营门店(餐饮门店)店外就餐、店外加工制作、店外摆放桌椅板凳等影响市容环境行为。

(三)定点疏导流动摊贩

支持城市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地产瓜果农户到指定疏导点摆摊经营,增加家庭收入,城市管理部门可提供疏导保障服务。相关要求:

1.经营审批。意向摆摊经营户可到城管局小商品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申报,城管部门将简化手续,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经营品类和申请顺序,批准经营户进入适当的集中疏导点。经营品类严禁露天烧烤、现场烹饪制作,畜禽、鱼虾、蔬菜等摆摊销售。

2.遵章守纪。经营户须遵守集中疏导点管理规定,开展与疏导点品类一致的经营活动,按时出摊收摊,保持摊位卫生清洁,做到摊走地净。

3.饭时摊实行定时、定点经营,经营户须在批准规定的临时饭摊疏导点经营,不得乱泼污水、乱倒垃圾。

4.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在城市主次干道、消防通道、公共绿地、国家机关、学校医院、车站等重点区域摆设摊点。

三、建立审慎监管机制

(一)建立诚信承诺机制

商业综合体举办“夜市”须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方案落实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交通秩序的主体责任,自觉履行好市容环卫责任制。疏导点摆摊经营户在经营活动中须根据管理规定,主动维护经营秩序和安全,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恢复疏导点环境卫生。

(二)建立失信曝光机制

对违反规定的商业综合体管理方,第一次予以教育提醒,发放提示单;第二次依法予以查处,3个月内禁止举办“夜市”,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曝光。对违反规定的疏导点摆摊经营户,第一次予以提醒教育,发放提示单;第二次取消其摊位摆放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

(三)建立联动快处机制

商务、城管、市管、生态环境、公安、卫健、开发区、汇龙镇、南北街道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监管工作。针对涉及多部门职能的重大投诉举报,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群众投诉联动处置机制。

本实施意见将根据市疫情防控态势和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作相应调整。各乡镇、园区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附件:城区首批便民疏导点位表

                                          启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附件:

                        城区首批便民疏导点位表

 

序号

疏导点

具体地址

可疏导摊位

经营范围

1

启东市紫薇路小商品市场

长江中学东南侧

100个

服装纺织类、日用杂百类、花卉盆景类、文化娱乐类、预制食品类等,优先安置农户自产瓜果。

2

启东市新城吾悦广场指定区域

建设路金沙江路西南侧

30个

服装纺织类、日用杂百类、花卉盆景类、文化娱乐类等,严禁现场煎炸、烹饪、烧烤等食品制作。

3

启东市亿丰商城指定内街

和平路长龙路东北侧

5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