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716-X/2021-00055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 文号: | 通城管规〔202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6-29 | 发布日期: | 2021-06-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转发《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的通知 |
关于转发《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现将《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城管局(执法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城管系统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我们在前期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及《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
1.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
2.全市城管系统常用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