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16-X/2022-00088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文号: 启城管发〔2022〕67号
成文日期: 2022-12-01 发布日期: 2022-12-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02 16:5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2年,我局在启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南通市局和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努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

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并向社会公布全部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根据上级统一要求,继续实施“一件事”改革,完善不见面审批办理机制,继续推进“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切实做到了便捷高效,给广大办件群众、企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督”等平台的应用,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今年以来,行政中心城管窗口共办理各类事项59件。

二是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照《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领域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有效约束管理相对人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提醒协同机制,在对市场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启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提醒书》,以便企业及时便利进行信用修复。切实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对在工程建设中受到行政处罚后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建立防范措施且确有实效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信用修复。在城市管理部分领域推行首违不罚,并率先对擅自摆摊设点等轻微违法行为试行告知承诺制度。转发《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以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2版)》,制定贯彻落实上述清单的实施意见,各镇赋权事项参照执行。

三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安全管理、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相关应急响应制度。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整治”活动,切实增强全体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推进网格化管理。按照“地理布局、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原则,以“2+1+N”的模式配置管理队伍,全面构建“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形成科学管理、常态长效的良好局面,不断夯实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长效管理体制机制。

(二)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依照《启东市城市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安排拟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同时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今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解释、解读工作,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解释、解读材料同时送审、同步公开,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正确实施。2022年,对《关于进一步优化城镇管理执法体制机制的通知》(启办〔2022〕27号)进行了解读。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局法规科原则上每两年统一组织一次清理,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和《启东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制定公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赋权区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监控、立卷归档制度。同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对符合信息公开要求的重大行政决策,局办公室依法及时通过中国启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加强城管行政执法。截至11月底,共办理普通程序案件60件,简易程序案件227件,罚款入账2061358.16元。普通程序案件中,市容环卫案件3件,城乡规划案件10件,工程建设案件33件,工商管理案件14件。

二是狠抓市容秩序整治。联合公安、市监、街道、区镇等单位成立流动摊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个性化”整治措施,落实“点对点”管理。强化科技赋能,开发完善智慧市容管理系统,及时发现纠正市容违规行为,落实“三色管理”。今年以来共劝离流摊12000余处,处理乱堆放4781处,超门窗7021处,乱吊晒2067处,整改非机动车乱停29000余辆。

三是统筹推进违建整治。围绕违法建设“三年清”、公共安全重大隐患“三清”、老旧小区改造等,以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隐患为重点开展排摸整治。全力保障老小区改造工作,控违拆违有序推进,今年以来共拆除新增违建52起754.21平方米,存量违建452起20888.065平方米。

四是规范户外广告管理。修订《启东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出台《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安全应急预案》,开展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工作,强势推进城区违法违规户外广告拆除工作,拆除楼顶镂空字广告150余处,城区29处跨街广告全部拆除。

五是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对建筑工地查处3起处罚7.5万元;对渣土运输车未密闭或抛洒滴漏的查处15起处罚2.63万元;对工地周边管理不到位、未采取密闭措施约谈提醒5起。严抓餐饮油烟日常管控,完善数据库,实现24小时在线监测,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踏勘370多家,发放超排提示函65份。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第二批人员下沉工作,配齐配强镇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受市政府委托拟草《关于进一步优化城镇管理执法体制机制的通知》,着力提升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出台《关于明确区镇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基本招录条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区镇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录工作。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专项评估,推动相关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印发《全市镇(街)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摘编》,涵盖17部镇(街)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和镇(街)常用权力事项执法依据,并分发到各镇综执局执法人员,以便执法人员查阅学习。对城管行政执法涉及的部分政策、文件、执法问答等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形成了包含22份文件、意见、执法问答等在内的文件汇编初稿。制定并印发《辅助人员现场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管辅助人员现场管理。开展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和治理水平。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启东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中国启东门户网站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严格规范事中公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主动告知执法事由和依据以及有关权利义务等内容。切实加强事后公开,严格落实《启东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本级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及时上传至信用启东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照《启东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启东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各环节均通过笔录、照片、视频资料等载体客观实行全过程记录。出台《启东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管理,按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并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启东市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适用普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案件,均在作出决定前经法规科审核,签注审核意见,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建立健全两级法制审核机制,完善法制员队伍,根据《启东市城市管理局法制员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对法制员进行相关培训,同时对行政处罚案件分别出具《行政处罚案件预审意见书》《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意见书》,以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切实防止和纠正不当执法行为,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对特别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除经法制机构法制审查外,还需提交局案审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启东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启东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独立设置执法监督科,履行对全市城镇管理执法队伍依法履职、制度执行、工作推进、案件办理、队伍规范化建设等情况的督察、考评等职能。制定《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开展在办案件风险排摸自我纠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所有在办案件进行全面排摸,针对可能导致败诉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改正。

六是推进执法信息联通共享。严格按照规定,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实时在南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平台进行流转,依托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行政执法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各项工作。向上海、泰州等地区学习借鉴智慧市容监控及分析系统,建设运行一套分析系统平台和16个监控摄像头,实行远程监控、事件抓拍处理、语音喊话提醒等功能,科学选择监控点位,完成财政评审,制作标书。

七是加强执法案例指导。推行说理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探索“非现场执法”模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同时加强执法案例指导,根据《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制度》每季度出台以案释法,解读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启东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启东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普法月活动方案》,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城管进社区为民服务、“法治夜市”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城管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理投诉举报,推进普法与执法的有机融合。

八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做好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出台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协管外勤层级化管理办法和协管员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定并印发《2022年度启东市城管系统人员法治培训方案》,建立常态化培训考核机制,依托每周五“城人之美大讲堂”,分批次、分对象组织全体人员、镇域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开展法治培训,学习思想政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城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技能等方面的业务工作能力培训,并通过训后闭卷测试、专题理论知识竞赛、线上考试等方式检验学习成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实行案件考核月度通报制和季度案卷评查制度,对办案率、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切实强化全员依法行政意识。制定《关于印发2022年度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着力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着力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二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接到行政复议12起,被责令重作1起;行政诉讼16起,被判决败诉1起。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根据《信访处置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推行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机制。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制定领导信访接待日值班表,同时强化信访制度落实,加大对《信访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法规文件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和通过法定途径寻求救济。

三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出台《启东市城市管理局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实现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同时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促进行政诉讼案件数和败诉数“双下降”。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监察监督,积极支持司法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启东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保办复率达100%。充分发挥12345等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同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四是打造数字法治政府。持续深化“智慧城管”一体化建设,加快建成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强化智慧城管、综合执法两大核心业务系统功能,搭建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管平台。完成“智慧市容”子平台建设,在市容违章行为多发地试点布局电子眼,利用“电子围栏”“AI识别”自动抓拍等技术,实现早发现、早处置。进一步整合现有平台,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启东智停”“智慧环卫”“餐饮油烟”“违建治理”“智慧市容”等信息系统接入指挥中心平台,持续推进“渣土运输”“扬尘治理”等基础数据资源共享,强化数据分析和创新运用,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管“五位一体”,不断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努力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报告通过中国启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积极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并深入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纳入考核体系,确保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中体现推进法治建设的内容。部署开展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百日教育整顿”活动,持续加强队伍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管执法程序。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存在脱节,原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管缺失比较普遍,呈现以罚代管的局面。二是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队员对本中队业务范围之外的其他案由缺乏足够的执法实践。三是执法管理力量还有待加强,急需增加人员及增配执法装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与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健全完善综合执法长效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推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坚持精准对标,补齐短板,重点抓好市容环境责任制落实、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流动摊点及占道经营管控等重点工作。牵头组织全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着力补齐城市管理短板,打造城区高标准管理路段;深化文明典范城市长效管理,高标准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积极构建常态长效机制,推动城市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的检查指导,开展户外广告治理,不断净化城市视觉空间。

(二)厘清城市管理执法职责边界。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以职责法定,权责一致为原则,建立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衔接机制,确保处罚事项划转后行政监管正常实施。对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城管局派驻的区镇中队在城镇管理执法中的职责分工予以明确,加快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统一、运行高效的城镇管理执法体系。

(三)持续提升全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系统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在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综合运用教育整改、告知承诺等执法方式,充分体现城管执法的温度,共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