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716-X/2018-00055 | 分类: | 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城管局 | 文号: | 启城管发〔2018〕28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4-18 | 发布日期: | 2018-04-18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启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根据中共南通市纪委、市监委开展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违规租用社会车辆专项整治及启东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精神,着力消除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出现的违规现象,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公务用车改革“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执法大队、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环卫处、农村垃圾中转站管理处。
三、整治内容
(一)主要整治超标、超编配备公务用车,违规换车和借车,违规超编租借公务用车,租借公务用车监管缺失、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的问题;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车油卡为私家车加油,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上下班公车接送,乱发公车洗车费、里程补贴的问题;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违规租用社会车辆(非市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平台车辆)问题:
1.未经本单位批准,擅自租用社会车辆用于公务活动;
2.利用职务之便,连续15日以上租用特定关系人车辆;
3.利用本单位租用社会车辆从事私人活动;
4.利用租用社会车辆之际,违规收受好处、谋取私利;
5.租用社会车辆虚报里程和价格,租车费用明显高于市级平台用车标准;
6.租用社会车辆未能取得营运发票,租车成本性费用直接在本单位列支;
7.租用社会车辆的用车信息严重缺失或缺少事前审核审批程序;
8.其他违规租用社会车辆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公务用车改革“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从2018年4月份开始,2018年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16日—4月20日)
开展动员部署。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要广泛深入动员,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多种形式,让全体工作人员认识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全面掌握行动的部署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机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1.自查自纠。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对2018年5月31日前公车改革相关内容及违规租用社会车辆进行登记自查,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表格),报市公务用车改革“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2.查处问责。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对不如实登记、隐瞒不报,或拒不整改仍然违规使用车辆、违规租用社会车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租车私用、租用特定关系人车辆、违规收受好处的,严肃查处,并实施“一案双查”。查处情况一并填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规租用社会车辆情况登记表》(附件三)。
(三)汇总上报(6月10日前)
各单位向局办公室报送专项治理总结、查处问责案例及《自查自纠登记表》《汇总表》《登记表》(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没有租用社会车辆的实行零报告)。局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
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在6月10日前将2017年1月1日-2018年5月31日公务用车申请单、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登记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及租用社会车辆等资料建档,备查。
(四)督查推动阶段(6月11日—6月30日)
局办公室组织力量对上报情况逐车进行核实、核查,通过重点检查、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全面核查等检查方法,对发现和认定的违规问题和消极应付、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作出处理意见。
(五)通报曝光(7月底前)
局办公室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漏报、瞒报等的单位,以及查处的违规用车的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六)总结提高阶段(8月1日—12月31日)
局办公室根据启东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配套文件的精神,研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部门,研究制定方案。主要领导是公务用车改革“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建立任务到人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明确纪律要求。专项治理开始后,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不得租用非机关集中平台车辆。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如确因工作需要租用社会车辆,须按有关程序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备。
(三)开展督查问责。局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漏报、瞒报、弄虚作假或仍违规租用社会车辆的,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附:1.启东市公务用车改革“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登记表
2.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租用社会车辆情况汇总表
3.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规租用社会车辆情况登记表
附1
启东市公务用车改革“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
自查自纠登记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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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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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
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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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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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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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超编配备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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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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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换车和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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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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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超编租借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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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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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公务用车监管缺失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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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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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派款项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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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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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华装饰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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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派驻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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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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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车油卡为私家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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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派驻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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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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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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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派驻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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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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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或下属单位上下班公车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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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派驻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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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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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发公车洗车费、里程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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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派驻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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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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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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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派驻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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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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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公车是否建立申请、派车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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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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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施公务用车标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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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派驻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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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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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施公务用车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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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派驻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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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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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管理信息(车牌照、标识化、信息化、公车管理负责人等)更新后是否及时报市公车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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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派驻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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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管理负责人(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注:
1.上报表格时附上申请、派车制度。公务用车派驻单位另附上车辆加油、车辆维保等相关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2.如有公车违规现象,附页详细说明,并列出整改措施。
3.请将本表在2018年5月31日前于电子邮件和纸质(加盖公章)形式报送局办公室。
附2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租用社会车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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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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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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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经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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讫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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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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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平台收费比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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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及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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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与本单位人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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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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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里程
(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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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车时间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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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总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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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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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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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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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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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等共3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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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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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中心-**县政府(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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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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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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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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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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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F12U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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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办公室主任**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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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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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与平台收费比较”一栏,与本地机关事务管理局明确的公务活动用车收费标准进行比较。2“车主”填写车辆所在公司或车主姓名。3.车辆类别为:小轿车、商务车、七座以上面包车。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附3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违规租用社会车辆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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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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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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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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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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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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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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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租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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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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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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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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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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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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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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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