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修订说明(政策解读)
来源: 应急局 发布时间:2019-09-02 10:3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需要,市应急管理局起草修订了《启东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新《预案》)。

新《预案》结合我市化工产业发展现状和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在总结近年来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市政府2015年6月30日印发实施的《启东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原《预案》)进行了修订,重点对工作依据、工作原则、组织体系、部门职责、应急响应等方面做了修订和完善。

与原《预案》相比,新《预案》内容更加完整,工作原则更加明确,组织指挥体系更加优化,职责分工更加明晰,应急响应更加科学,预案的衔接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一、修订背景和过程

与原《预案》相比,此次修订有三方面背景情况:

一是近年来,我市化工产业发展较快,一旦发生事故如救援处置不当,将对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影响和损失,新的发展形势对高效应急处置提出更高要求。

二是今年机构改革工作的全面进行,原《预案》中责任部门的职责调整较大,新《预案》的修订应与机构改革的变化相适应。

三是“3·21”盐城响水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建设“强富美高”新启东的要求,对原《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十分必要。

7月16日,市应急管理局书面征求各镇、园区及各部门对预案修改稿的意见。

8月14日,市司法局法制办对预案提出了审核意见。

二、《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8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等。

第二部分:组织体系、职责,包括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专业处置工作组职责。

第三部分:事故应急响应,包括事故的报告和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

第四部分:信息发布、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包括装备、队伍、物资、资金等保障。

第六部分:培训与演练。

第七部分:奖惩措施。

第八部分:附则。

三、修订特点

1.增加工作依据。如增加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增加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11)。

2.调整工作原则。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以地方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一旦出现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妥善处理。

3.发挥专家作用。如在1.3工作原则中增加一条“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提升近年工作成效。如近年来我市开展了“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风险辨识管控工作,对于掌握全市风险源和管控事故发挥了很大作用。因此在总则中增加“1.4我市基本情况及危险源分布”。

四、主要修订内容

1.对预案进行了事故等级划分,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同时对什么情况下启动预案作了明确说明。

2.根据机构改革对组成部门进行调整。成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事故发生领域的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事故领域分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负责人和事故领域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应急管理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民政局、气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南通启东海事处、供电公司和水务集团等部门、单位及相关镇、园区、街道组成。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根据我市机构改革情况和相关部门的“三定”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有关成员单位的名称和职责进行了调整。下设了10个专业处置工作组并明确其职责。10个专业处置工作组为:综合协调组、安全警戒组、现场救援组、专家技术组、医疗救护组、环境保护组、后勤保障组、舆情导控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3.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市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事发地镇、园区、街道有关负责人、参与救援单位的负责人及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指挥、调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事态及救援情况;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4.强化突发事故的舆情导控。由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和事发地镇、园区、街道等部门配合,指导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和网络舆情的监控。

5.保障预案管理和应急的资金。化工企业应当做好应急救援与监控必要的资金准备。事故单位负责事故救援及善后的资金保障。事故单位暂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以及应急管理所必需的专项资金,由各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建议镇、园区、街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即镇、园区、街道对企业储备应急物资进行补偿,可以起到“效果最大化、管理便捷化、动用及时化”。

6.应急演练多样化和经常化。各专业应急机构、各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和法律法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演练。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危险化学品一般以上事故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宣传教育和完善准备的目的。

7.增加了两个附件:一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救援与处置基本程序;二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专此说明。

阅读文件: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szfbwj/content/cd8d73e5-4111-4f99-b6a5-9463647618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