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启东市安监局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 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2-0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科室、执法大队:

现将《启东市安监局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启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6日

                       启东市安监局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有效遏制和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结合我市特点,现编制启东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安,服务为先,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南通市安监局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为重点,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减少较大及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控制在南通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稳中有降;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100%,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达100%违法行为执法查处率100%,行政处罚执行率、复议和诉讼维持率达100%。

加大执法检查的频率与力度,实现以事故处罚为主向事前处罚为主的转变。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二)教育为先的原则。健全“企业查隐患、部门抓督查、政府抓督办”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企业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查不罚”的监管方式,实行人性化监管,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统筹兼顾的原则。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着力解决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特别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突出重点行业,兼顾其他行业;突出重点对象,兼顾其他对象;突出重点时段,兼顾平常时期。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地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次数;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监管执法检查计划要与监管执法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

(五)严格考核的原则。要不断优化执法检查力量,细化执法检查任务,注重执法检查的程序和内容。通过严格考核,促进执法检查责任落实。

四、监管执法检查内容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等。

五、任务分工

(一)监管二科

负责全市工矿商贸企业(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二)监管三科

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应急救援科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四)执法大队

负责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六、监管执法检查计划科室和数量

结合我局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日常监管工作等方面的实际,2017年全局监管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总体任务确定为540家次。

(一)监管二科

全年至少检查191家次。

(二)监管三科

全年至少检查140家次。

(三)应急救援科

全年至少检查109家次。

(四)执法大队

全年至少检查100家次。

七、监管执法检查要求

(一)各科室于每月底汇总本月执法检查情况(含检查的企业名称、查出的隐患数、上月的隐患整改数),下月执法检查的内容、家次,与月度工作完成情况一并报局法制科。

(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必须明确检查目标,每次检查时必须作出书面记录。

(三)检查人员应有2人以上,统一着装并携带安全执法资格证书。检查做到程序合法,执法严格,内容全面,记录翔实。在现场监管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指出,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给予纠正;对在整改期限内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四)现场监管执法中,如发现涉及其他部门执法主体的案件,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移送,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得到处理。

(五)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必须文明执法、亮证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八、执行与考核

(一)各业务科室要严格执行本监管执法检查计划,确保监管执法检查计划的完成。

(二)各业务科室按月对监管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能完成计划的必须在下月工作日中追加完成。

九、监管执法检查计划考核内容

(一)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二)发现并查处无证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事故隐患数量,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企业数量,责令停产整顿和吊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数量等情况;

(三)实施行政处罚情况,包括立案、结案数,其中罚款数;

(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以及执法文书的合法性、规范性等情况;

(五)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