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处罚款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 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3-04-21 08:37 累计次数: 字体:[ ]

毛秀东(公民身份号码:320611********3714):

本机关于2022年9月1日向你送达(苏通启)应急罚〔2022〕1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24500),而你至今未履行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每日按缴纳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伍佰元(¥24500)。

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加处罚款决定书(苏通启)应急加罚〔2022〕192号。加处罚款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苏通启)应急加罚〔2022〕192号加处罚款决定书

启东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20日

加处罚款决定书(苏通启)应急加罚〔2022〕19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