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启东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镇(园区)安监局,局各科室、执法大队: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4号)以及《南通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通政规〔2010〕1号),启东市应急管理局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为止以自己名义发布的、正在施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附件1),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启东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7月1日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备 注 |
1 |
启应急规〔2020〕1号 |
关于印发启东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励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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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启应急规〔2020〕2号 |
关于印发启东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