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启东市应急管理局检查主体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5〕14号),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现将启东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检查主体予以公布。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 行政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施伯新 |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
地址: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 邮编:226200。 |
举报投诉电话 |
0513-83250412 |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