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启东市应急管理局检查主体的公告
来源: 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5-06-24 11: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5〕14号),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现将启东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检查主体予以公布。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施伯新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地址:启东市世纪大道1288号;

邮编:226200。

举报投诉电话

0513-83250412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