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执行《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公告
为持续规范我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监督和保障各级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公正作出处罚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依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苏应急规〔2024〕3号),我局将严格执行《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特此公告。
附件: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为持续规范我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监督和保障各级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公正作出处罚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依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苏应急规〔2024〕3号),我局将严格执行《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特此公告。
附件: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