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开展应急避难场所自查评估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等12部委《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市对应急避难场所开展了自查评估。
开展应急避难场所自查评估。对照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评估,按照“一场所一评估”原则,重点查明现有应急避难场所的基本状况,完成收集汇总以往“规”“建”“管”“用”环节的相关文件材料和数据信息,根据应急避难场所评估指南对备查的应急避难场所名单逐一进行打分,并形成应急避难场所评估报告。根据自查评估,由于物资、设施不齐全和场地改建等原因,取消了南城河、庙港河、民生三角绿地等10处临时性避难场所。
梳理应急避难场所目录清单。严格对照备查的应急避难场所名单,逐一核查名称、地址、原分类等关键信息,删补应急避难场所及其信息,形成数量齐全、信息准确的现有应急避难场所目录清单。目前,启东市应急避难场所23个。其中,按行政级别分:县级10个,镇级13个;按空间类型分:室外类型14个,室内类型1个,室外+室内类型8个;场所建设类型分:公园(绿地)类10个,体育场馆类2个,学校类10个,政府机关类1个。
规范应急避难场所运维管理。公园管理人员每周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及物资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保洁人员每日清扫灰尘以及对设备设施的消毒,防止物资受潮和虫害,保持避难场所仓库内外环境的整洁度;对于各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各公园保洁员每日做好相应场所的保洁工作,对开阔绿地的维护由公司绿化养护专业工作人员进行绿植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