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决算公开总体情况
来源: 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5-10-3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行政措施和规定,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制定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及标准,组织并督促实施。

(二)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和各镇(乡)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三)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市级权限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以及对从事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的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六)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生产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七)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九)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法制科

(三)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安全监督管理二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五)安全监督管理三科(行政服务科)

(六)应急管理科

三、其他

建立启东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为行政管理型事业单位,相似副科级建制,隶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费渠道类型为财政全额预算。

四、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全市上下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安全,既着眼当前、消除隐患,又立足长远、建章立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和“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保持了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2014年共发生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11起,同比下降18%;死亡12人,同比下降25%。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2014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9次听取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带队参与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市安委会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能,先后6次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分别结合重大活动、重要时段、重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职能,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我市还制订了《启东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辖原则,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落实了控制指标和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认真排查整改,安全生产检查扎实开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持续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去年,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一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一系列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在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全市通过“六个查”,即企事业单位自查,属地政府排查,主管部门抽查,牵头部门互查,安委会检查,市领导督查,不断拓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各镇乡、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共成立检查组300多个,聘请专家250多人次,检查单位3870多家次。严格实行隐患检查、登记、整改、复查、销号的闭环管理,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全年共督促整改一般事故隐患17220多条,4个南通市级、35个启东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特别是彻底有效整治南通新亿嘉火灾隐患、蒿子港、头兴港外侧通航水道安全隐患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隐患。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坚持将工作重点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移,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型,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列入监管执法计划的企业,实施现场监管执法,发现和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及时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案件,震慑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机制,把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2014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执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整合部门执法力量,切实提高执法效率,构建一个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从八月份起,我市以粉尘防爆、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出动2543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场所2996家,查处事故隐患378条,已完成整改346条,整改率91.5%,行政处罚案件10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7家,对预防和减少事故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狠抓专项整治,重点领域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重点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海洋渔业、海工船舶、人员密集场所、液氨使用储存、燃气管道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了各行业整治重点和整治责任。道路交通领域,以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重型运输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等三大整治为抓手,全力打造启东交通安全环境。海洋渔业领域,连续开展8次海上浮子筏非法涉渔专项执法行动,共查获浮子筏37艘,查处非法涉渔行为40起。危险化学品领域,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自动控制改造工作,加强第三轮小化工专项整治,对园区外化工企业实施强制关闭搬迁。着力推进“二道门改造”和“化工企业独栋厂房作业人数不得超过10人”改造工作。消防安全领域,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隐患排查,充分利用镇乡、园区“网格化”力量,推进隐患整治。烟花爆竹领域,市安监、公安等部门,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扎实开展安全检查,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量储存、销售非法产品等行为。查货两起私存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扣押3200箱非法烟花爆竹,相关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可燃粉尘企业方面,“8.2”昆山事故后,我市立即对全市68家可燃粉尘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督促23家铝镁机加工企业迅速停产停业整顿。江苏卫视、南通电视台对我市的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

五是不断加大投入,安全生产基础明显提升。一是基层安监机构建设不断加强。我市按照机构、人员、能力、职责、投入“五落实”的要求,为各镇乡、园区安监所(局)配备人员、装备,不断扩充基层安监队伍。2014年,全市镇乡(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行了调整优化,14个镇乡园区安监机构除吕四港镇安监局与行政执法局合署办公外,其他都全部单独设置,同时,增加20名乡镇行政编制用于基层安监机构编制,全市基层专职安监人员共增加至88人。全市各镇乡、园区安监机构基本配齐了必要的执法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更新了安监执法电动车。我市还争取到省安监局调拨4辆安监执法用车,目前已全部配置到位。有效破解了人员配备不足,设施设备不齐,管理不规范的难题,夯实了一线安全监管基础。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力推进。我市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已全部完成三级标准化创建;规模以下企业完成484家,在南通各县市区中名列前茅。三是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断强化。狠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了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了新的《安全生产法》系列培训宣贯,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生产氛围日益浓厚。去年,我市不断加大依法培训工作力度,创新培训方式,编制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开展送教下乡和巡回培训,使参培人员听得懂,学得会,用得着,最大限度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去年全市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实现了“双下降”,但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总量依然较大,尤其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仍然事故频发,这表明我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管理上还存在不少漏洞,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安全发展的理念不够牢固。个别镇乡、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红线意识尚未牢固确立,总认为安全生产是安监部门的事,是分管领导的事,对自己应负什么责任,如何负责认识不足;习惯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口头强调的多、研究部署的少,提出要求的多、落实检查的少,浮在面上的多、深入一线的少,没有做到认真履职尽责。二是企业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一些企业重效益轻安全、重生产经营轻安全管理的问题仍然突出。有的企业安全生产组织和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宣传教育滞后、安全条件简陋、隐患治理不力、应急管理不规范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还没有得到彻底消除。可以说,我市发生的多起生产安全事故,都与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说明打非治违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专项执法行动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附件1:2014年安监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2014年三公经费预决算上下年对比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