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907/2019-00016 | ||||
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
文号: | 启开管〔2019〕18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4-01 | ||||
发布日期: | 2019-08-14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汲取盐城天嘉宜化工“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苏办发电〔2019〕29号)的工作部署和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通办发电〔2019〕36号)要求,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现将有关通知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合法企业的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通过关闭一批、整顿一批、提升一批,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危险化学品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八大专业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贸企业和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按照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制定危化品仓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辖区危化品使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处重罚危化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结合车库液化气爆燃事故,开展辖区车库(储藏室)违规住人、违规使用燃气专项整治工作。通过网格平台和逐家逐户上门走访等方式,开展用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三产服务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结合新亿嘉等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辖区相关企业摸排工作,开展企业宣传。结合燃气整治行动,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燃气安全日常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餐饮企业(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针对企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及居民液化气罐等,加大检查频次,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和气瓶安全专项整治,确保电梯二维码覆盖率、扫码率均达到100%;电梯故障发生率同比下降10%,电梯困人发生率同比下降5%;严格落实固定充装单位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制度;气瓶定期检验率超过95%,到期瓶报废率100%。
城市地下管网、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结合扬州脚手架坠落事故,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专项整治,确保超重设备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各种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环节、使用中的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学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结合新亿嘉等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开展辖区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协同开展学校周边工业场所违规租住安全整治行动。开展在校学生安全知识普及活动。
城市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协助开展新亿嘉等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燃气整治行动,查处违规占道经营行为;依法监督流动餐饮、早餐摊贩等安全用气行为;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及时查办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移交的违法行为。
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开展新亿嘉等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行动方案推动落实取缔。开展涉及剧毒化学品储存、道路运输的安全专项检查和督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检查。
各专委会牵头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扛起应尽的政治责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即全面排查整改行业安全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抓好落实。
(二)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变更风险管控是否健全落实;
(2)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管廊等重大危险源、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
(3)危化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化品储存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重点目标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停产复工企业是否具备开工复产条件,并组织专家对开工复产计划进行审查指导;
(5)自动控制系统是否依规按章设计、运行、维护;
(6)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科学有效;
(7)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落实提级管理、提级审批、第三方监护等规范要求;
(8)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2.职责分工。
(1)开发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市安委办负责综合监督检查和大检查的协调工作;
3.检查安排。
(1)自查自改阶段(2019年4月20日前)。即日起至4月20日,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和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查自改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自行制定),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20日前报开发区安监局。
(2)乡镇一级普查阶段(2019年4月30日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于4月30日前完成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的普查工作,做到普查覆盖面100%。
(3)全面总结阶段(2019年6月5日前)。开发区安委办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检查报告,于6月5日前报送市安委办。
4.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层层落实责任措施。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要齐抓共管,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精心组织,迅速部署。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细致的检查方案,并立即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
(3)严肃纪律,严明责任。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肃安全检查纪律,严明检查责任,深入基层、深入生产作业一线进行彻底排查。要结合实际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检查和督查,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检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自4月15日起每周五下班前将检查情况上报开发区安委办。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警示教育活动时间。
2019年4月2日前。
2.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对象。
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3.警示教育活动基本内容。
(1)观看下列警示教育片: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如皋众昌化工有限公司“12?18”较大事故警示教育片;
(2)传达3月22日南通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会精神;
(3)部署全面开展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4)现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活动,企业接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现场签订并递交《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4.有关要求。
要高度重视此次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要立即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组织实施,务求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同时,督促全区涉及危化品企业务必对全体企业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将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总结于4月2日17:00前报开发区安委办。
(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活动。
1.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明确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和不履行主体责任应当承担的行政、民事、刑事等方面的法律责任清单,督促全市所有化工企业签订承诺书,并向社会公示,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倒逼企业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自觉,不断巩固夯实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专项行动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一般化工企业、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3.告知承诺内容。
通过送达签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见启开安委〔2019〕9号附件),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承担未正确履行责任带来的相应法律责任。
4.实施步骤。
(1)告知承诺阶段(4月底前)。要按照“分级分类、全面覆盖”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工作,并督促企业对告知承诺内容进行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确保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率100%,告知承诺公示率100%。
(2)集中整治阶段(5月底前)。要对本地区化工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查找专项行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对拒不接受告知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不履行承诺公示的,一律纳入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3)巩固验收阶段(6月底前)。要在持续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构建形成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机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动态管理、长效管理。
5.工作要求。
(1)分级复核。园区对属地的所有化工企业接受告知书、签订承诺书及公示告知承诺情况进行普查;市应急管理局在普查的基础上,对下级报备的普查情况进行100%复查。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将在我市复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5%。
(2)加强落实。开发区安委会要严格落实责任,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大对本地区化工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告知承诺专项行动常态长效化开展。
(3)激励惩戒。开发区安委会要根据化工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和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对积极主动开展承诺公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且成效显著的,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对未按要求开展承诺公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要纳入安全生产监管重点、不良信用管理,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实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
涉及其他行业领域的企业,务必严格对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承诺专项行动的通知》(启开安委〔2019〕9号)文件的要求,确保专项行动的范围覆盖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组织领导
开发区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统筹安排本地区的大检查工作,组织好本辖区内自查、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四个到位”。一是责任落实到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是执法检查到位。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非法违法行为严管重罚。三是安全投入到位。企业要保证安全投入,做到专款专用;园区要设立安全隐患整改专项资金,用于重大隐患治理。四是隐患整改到位。要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时整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的要求,实现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关于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