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4700-4/2017-00016 | ||||
| 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启东经济开发区 | ||||
| 文号: | 启开管〔2017〕40号 | ||||
| 成文日期: | 2017-07-17 | ||||
| 发布日期: | 2017-07-17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名称: | 关于要求各施工在建工地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及职工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 ||||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近期我市以晴热高温天气为主,最高气温可达37℃以上。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指示并结合开发区各项目实际情况,现就加强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开发公司、施工单位、企业单位、监理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夏季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和施工人员生活保障工作。要认真分析、深刻把握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突出抓好以防暑降温、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雷击等为重点的各项工作,深入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及时落实整改。公司及现场项目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人员要按照国务院令(393号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项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监督检查。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防护,严格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源头管控,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各开发公司、施工单位、企业单位、监理单位要针对夏季气候特点,提前部署防范高温、雷雨等恶劣天气的各项应对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对现场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施工动火、高空作业、临时用电、起重吊装、电焊气割施工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脚手架搭拆、施工用电、塔吊电梯、施工机械的安全检查维护,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边坡与支护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要制定落实防暑降温措施,避免职工长时间在阳光直射下作业,气温超过40℃时必须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三、加强值班值守,提升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开发公司、施工单位、企业单位、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温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加强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确保各项目夏季高温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及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