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700-4/2016-00018 | ||||
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经济开发区 | ||||
文号: | 启开管〔2016〕77号 | ||||
成文日期: | 2016-12-15 | ||||
发布日期: | 2016-12-15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印发《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按照启东市统一部署,从现在起至2017年2月底,在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省市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在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区所有村(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要突出认真汲取丰城发电厂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紧紧抓住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涉水工程、超高建筑等建设工程,从规划设计入手,深入工地现场,查安全规范、查制度落实、查安全投入、查安全培训、查施工监理、查现场管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下来;对未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现场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三合一”、危旧房屋等重点部位,突出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和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企业员工是否掌握会议、文件所提出的要求,企业是否针对隐患问题采取措施及时整治消除等,以及近期各类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二)整治内容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整治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化工等高危行业安全基础工作、安全监管专业技术力量配备、安全监管基层基础工作、安全监管执法等情况;企业重点整治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不到位等问题。
(三)防控措施
各村(居)、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是否落实冬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工作部署;是否按照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要求,深入研究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事故规律特点,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构建推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企业是否开展风险普查和辨识评估,实施风险分类和等级确定,是否明确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三、检查分组
本次检查分八个检查小组:
第一组:组长袁素琴,组员由拆迁办人员组成,主要检查所有拆迁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组:组长王必伟,组员由安监局人员组成,主要检查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重点危险源和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三组:组长袁素琴,组员由社区局、村(居)委会人员组成,主要检查农村道路、液化气充装、区内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和居民小区、养老机构、农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安全工作。
第四组:组长顾政伟,组员由城管执法中队人员组成,主要检查户外广告牌、霓虹灯及消防通道安全、拆除无照经营、擅自摆摊设点的违章建筑、取缔马路市场。
第五组:组长陆琛杰,组员由党群局人员组成,主要检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学校接送车辆安全。
第六组:组长陈杰,组员由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组成,主要检查全区特种设备、集贸市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第七组:组长顾政伟,组员由规划建设局人员组成,主要检查所有在建工程、城市燃气的安全工作。
第八组:组长高慧斌,组员由派出所人员组成,主要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自报阶段(12月8日—12月25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照自查表(附件2),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自查表及整改情况要在单位内进行公示,接受从业人员监督。同时报区安监局。
(二)复核督查整改阶段(12月8日—12月31日)。各村(居)和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分级复核制度开展普查、复查、抽查工作。大检查过程中,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隐患真正消除。
(三)回头看再提升阶段(2017年1月1日—1月25日)。各村(居)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复核督查的基础上,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总结专项行动阶段性工作,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对专项行动开展不认真,存在走过场现象,要严肃查处,重新补课;对重大隐患不整改的,视同事故严肃问责,进一步夯实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任责任,提高专项行动成效。
(四)总结考核验收阶段(2月6日—2月底)。各村(居)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春节节后复产复工,在坚持专项行动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续会要求,管委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管委会副主任王必伟任组长,区安监局朱卫兵局长任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各村(局)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要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落实人力、物力保障,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
(二)全面检查,严格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检查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档案,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监管,确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都要倒查追究责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坚决曝光一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坚决纳入区安全生产黑名单,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并及时向全社会公布。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企业进行约谈。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部门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各类专家参与隐患排查隐患。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对检查出问题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要立即追责、集中曝光,形成强大威慑力。
请各村(居)、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将专项行动方案于12月31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2017年2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中央、省、市领导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
特别重大事故作出的指示批示
2.各生产经营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自查表
附件1
中央、省、市领导对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
特别重大事故的指示批示
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重要指示
要求江西省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严肃追究责任。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国务院要组织各地区各部门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重要批示
要求争分夺秒抢救被困人员,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安全监管总局要牵头成立国务院工作组抓紧赶赴现场,指导和帮助地方做好搜救、救治等相关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问责。要进一步督促地方严格落实各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严防此类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
三、省委李强书记批示
这起事故教训极为深刻。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省政府石泰峰省长批示
昨日,江西省丰城电厂发生电厂坍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迅速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彻底排查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市委陆志鹏书记批示
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李书记批示精神,认真排查,落实责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六、市政府韩立明市长批示
请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切实贯彻好李书记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江西电厂坍塌事故惨痛教训,引以为戒,全面组织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2
各生产经营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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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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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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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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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近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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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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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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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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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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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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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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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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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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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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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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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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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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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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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园区)普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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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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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复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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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级部门抽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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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2份,1份留存,另1份报开发区安监局;2、具体问题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