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907/2018-00071 | ||||
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经济开发区经发局 | ||||
文号: | 启开管〔2018〕100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1-05 | ||||
发布日期: | 2018-11-05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关于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园区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决定成立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瑊
副组长:袁素群、吴永和、陈卫丰、顾政伟、沈咏勇、
夏晓娟、陈健勇
成员单位:经济发展局、党群局、社区管理局、财政局、城管中队、规划建设局、开发区派出所、各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省、南通市、启东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家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领导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确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研究决定重大案件的处置工作;
(三)根据有关部门请求,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对非法集资调查取证、性质认定、维护稳定等处置工作;
(四)督促和指导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五)办理启东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访维稳组、宣传教育组。其中,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信访维稳组组长由社区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宣传教育组组长由党群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政策制定、重大风险协调处置、信息汇总、数据统计和情况通报等工作。
信访维稳组主要负责做好非法集资信访预警、现场处置,落实维稳措施和组织、协调非法集资案件的立案、侦办、查处等工作。
宣传教育组主要负责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新闻媒体涉及非法集资宣传的管理。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经济发展局:
1.组织开展对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再担保机构、交易场所等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日常监管。
2.协助党群局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3.督促相关企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对构成经营异常情形的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苗头的,及时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4.组织开展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行业领域涉及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日常监管。
(二)党群局:
1.牵头负责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
2.监测涉嫌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
3.加强对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的金融知识和风险警示教育。
4.组织开展文化艺术品等领域涉及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日常监管。
(三)社区管理局:
1.牵头负责全区涉及非法集资投资受损群体的信访维稳工作。
2.负责收集非法集资活动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的情报信息,开展排查化解工作。
3.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接待群众上访,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4.组织开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领域涉及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日常监管。
(四)财政局: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的查处工作,并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五)城管中队:
1.严把户外广告设置源头审核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内容涉嫌非法集资的户外广告查处和清理,依法查处未经审批在公共场所设置临时性广告设施的行为。
2.加强对金融服务类广告的监测和监管,依法组织、指导查处违法金融服务类广告。
(六)规划建设局:
加强对房地产领域涉及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日常监管。
(七)开发区派出所:
1.牵头负责全区非法集资线索核查和风险处置工作,对群众举报及其他单位转交移送的非法集资苗头线索开展核查和早期干预。
2.在职责范围内受理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参与认定非法集资活动的性质并进行查处.
3.参与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集资参与人稳控工作。
(八)其他未明确职责的部门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需要开展工作。
各部门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