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907/2019-00035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号: 启开管〔2019〕25号
成文日期: 2019-04-01
发布日期: 2019-09-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09-12 15:1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相关要求和精神,为深刻吸取近期全省几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启住建〔2019〕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建筑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建筑工地管理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重点管控;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标准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隐患得到整治,安全防护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高。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开发区成立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管委会领导成员和下属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成员组成。组长由开发区管委会领导成员兼任,副组长由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兼任。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上传下达整治工作精神,配合市住建局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视情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建筑工地参建各方做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开发区范围内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责任分工:

沈覃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张栩豪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陈健负责商品房工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赵松泉负责企业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19年3月开始至2019年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开发区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已有工作部署和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级职责、治理内容、工作措施等,就开展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重点治理阶段(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4月8日前各在建项目做好各项目的危险化学品排查摸底,并做好整治工作,完善安全台账。4月中旬起开发区不定期组织相关专家、检查组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对建筑工地开展检查,及时指导解决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强化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的规范管理与使用,切实排查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12月底)。项目参建各方要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举一反三,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治理成果,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开发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治理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土木工程建筑业涉及的典型危险化学品一般有:焊接使用乙炔、氧气;油漆稀释剂涉及丙酮、乙醇等。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附件1)。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对照上述类型,对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和梳理,有效控制火灾、爆炸、中毒等主要安全风险,明确化学特点、用途范围、负面清单,提炼管理和使用要点,指导行业实践。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二)坚决有效防止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相关事故

1、加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管理。包括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使用、储存以及废弃物处理等全过程管控,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

2、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发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由建设单位组织自查,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须经国家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审查,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使用计划未经审查、报备的,不得投入使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对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使用计划和具体实施负责。

3、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全面自查。企业组织自查,应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阶段检查总结。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3)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使用方案是否经过评审,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台帐、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完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订和演练,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用途记录情况,以及防盗、防丢失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巩固完善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治理长效机制

加强监管,周密部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对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实施分级监管,项目属地管理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抽查,督促各项目要认真做好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审查、报备和日常使用管理。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检查组进行执法督查,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

(四)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监管机制

1、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检查领导小组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要将专家技术性检查指导和执法监督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安全监管效果。紧紧抓住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共性问题的隐患,要研究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对重大隐患的治理要制定方案、落实资金、明确责任人、规定期限,确保重大隐患及时得到治理。

2、强化依法行政,注重部门联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联合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

3、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建立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及时列入“黑名单”,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并且定期在媒体曝光。

(五)加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强化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各企业各项目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建筑企业应急救援小组和郑州市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畅通。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质量管理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等法规要求,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完善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管理制度,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在建项目部要按照分级职责和进度安排,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确定责任人和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于2019年4月8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开发区。

(二)各有关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在建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并按季度(4月8日、6月8日、9月8日前)向我区报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阶段性进展情况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表(附件2),10月底前报送总结报告。开发区将定期通报工作信息,并适时对开展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启东经济开发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