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局部门工作职责
来源: 启东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5-06-24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民政:
社救:1、对各村每季度低保新增、变更、停发调查核实工作(全国低保系统及民政综合业务系统两大信息平台的上报、核查);

2、医疗救助的申报及核实工作;(大病医疗救助、门诊定额补助等医疗救助,区分普通类别及重点类别)

3、城乡低收入家庭认证申报及核实工作;

4、各村临时救助的受理及调查核实工作。

优抚:1、各类优抚对象的申报及核实;

(三属、残疾军人残疾评定、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孀、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子女)

2、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

3、优抚对象群众优待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立功奖励金的受理及申报;

4、重点优抚对象死后的抚恤补助;

5、做好区内志愿兵的维稳及困难统计工作。

福利:1、新增五保的受理及申报;

2、孤儿的认定及受理;

老龄:1、尊老金的办理及发放;

2、老年证办理;

3、居家养老(虚拟养老院)的受理及申报;

4、安康关爱行动(保险);

5、老年机的办理。

事务:1、网格员每季度打卡;

2、各村基层基础杯市考核工作(系统及台账);

3、社区社会组织申报;

4、一站式平台建设;

5、政社互动建设工作;

6、每3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计财:1、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每季度打卡发放工作。

老龄协会:1、老龄协会的日常工作。

慈善基金:1、一年一度的慈善一日捐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办公室:1、每季度信息上报;

2、协助各大科室日常工作。

二、残联

1.做好区内新增残疾人证申请审核工作

2.针对新增评残残疾人,进行入户调查,配合市残联对残疾人进行随访调查

3.每季度新增重残、一户多残材料审批上报工作,一折通打卡及时上报发放

4.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发放工作

5.贫困家庭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贴,及时填好残疾人护理服务联系卡,实行动态管理

6.启东市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卡审批,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免费服药

7.义务教育、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教育补贴审核上报工作

8.贫困白内障患者审核上报,进行减免手术

9.开展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

10.一年一度的助残日,发动各方力量,进行助残募捐

11.及时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12.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实行一户一档管理

13.完善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需求系统平台

三、新市民管理服务中心
1.牵头组织、协调党委、政府交办的新市民管理服务工作事项,指导本辖区新市民管理服务工作,统计、分析本地区新市民数据,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做好新市民管理服务工作当好参谋。

2.调查掌握本辖区新市民管理服务事项实时信息,沟通和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新市民管理服务措施,并为有关部门管理服务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3.受有关部门委托,发布用工信息,参与劳动中介,调处矛盾纠纷,登记新市民信息,抓好出租屋管理,办理相关证件,接受新市民利益诉求,为新市民提供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新市民卫生、计生等方面窗口服务,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有新市民参加的文化体育活动。

4.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新市民安全防范宣传、法律道德教育、工作技能培训和犯罪预防,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本辖区新市民管理服务工作中突出问题。

5.抓好本辖区新市民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奖励机制。

6.健全新市民管理服务工作档案台帐资料,做好市新市民管理服务中心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访办
(一)信访

1.接待群众来访、解释、登记、转送;

2.对群从来访及来信受理、办理、书面答复;

3.信访平台(网上)案件录入。

4.完成市信访局交办的案件及专用平台录入。

5.做好特殊时期信访重点人员的稳控信息上报;

6.完成台帐资料。

(二)大调解

1.全区大调解信息平台及村级信息平台的录入;

2.完成市领导接访交办案件;

3.协调矛盾纠纷案件,并制作规范卷宗,每年不少于24件;

4.大量的调解台帐资料需要完成并迎接每季度的基础杯考核。

 

五、农经

1.做好经济薄弱村扶持工作,积极发展村级经济;

2.做好农村财务管理监督、审计工作;

3.配合做好失地农民生活保障、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和征地三费发放工作;

4.“三农”保险服务工作;

5.农业合作社指导工作;

6.做好村级财务预、决算审核、上报总结等工作;

7.做好土地调整补助及走种费发放工作;

8.土地流转农业承包合同管理;

9.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10.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项目奖补工作;

11.年度村(居)干部综合考核工作。

六、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1.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收缴、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农业

1.农机服务,农机购置补贴;

2.畜牧防疫;

3.畜牧生产服务技术;

4.生猪、山羊等政策性保险;

5.生猪死亡无害化补贴;

6.农业良种补贴,农资补贴;

7.农业生产服务;

8.水利建设;

9.农桥管理;

10.一枝黄花防止,秸秆禁烧。

 

八、司法

1.社区矫正;

2.法制宣传;

3.法律援助;

4.刑释人员帮教。

九、计划生育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人口国情教育,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2.发放《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证件,办理《批准再生育一孩生育证》,出具计划生育有关证明。

3.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工作,采集婚姻、出生、手术等信息,及时更新计生综合信息平台。

4.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

5.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6.落实利益导向。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城镇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和城镇无业老年居民一次性奖励对象资金发放工作。

7.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工作。

8.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9.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特别是失独家庭的帮扶工作。

10.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1.指导和检查村(居)计划生育工作。

十、农保
1.主要负责开发区城乡居保政策咨询;

2.做好城乡居保的收缴、录入、结报工作;

3.为到龄的城乡居民及时办理领取手续;

4.为符合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及时办理基础养老金登记手续;

5.注销和发放工作。

十一、人武部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

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役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反邪教

1.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反邪教政策,切实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2.高度重视反邪教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工作五次以上,并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3.做好反邪教普法工作,经常性地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4.协助反邪教工作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5.建立村居反邪教工作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反邪教方面的情况和动向,及时向上级反馈和提供重要信息。

6.处理好各类宗教纠纷,纠正各种违背宗教政策的错误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7.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参加丰富多彩的活动,陶冶情操。

8.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和对社会有害气功组织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邪教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十三、综治
1.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加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对易出现反弹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巩固整治成效。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

2.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大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积极开展调处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深入开展创安活动。积极组织协调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部门参与创建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创建和综合治理水平,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参与治安防

控体系建设。组织司法所、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要害部位、特种行业的安全防范,以及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

4.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的各项措施,预防违法犯罪,努力减少影响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5.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减少外来人口的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治安。

6.检查辖区内各村、部门综合治理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进行表彰奖励,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进行整改;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要协助上级综治部门调查,并严格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7.办理上级综治委(办)交办的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