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分局工作职责
来源: 启东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6-12-1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负责辖区的土地管理。结合本区实际,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对开发区的土地调查、分等定级、登记、统计,按时上报有关资料;

三、协助征(使)用土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1、组织对被征(使)用土地的地类、权属调查结果确认工作;

2、协助做好征(使)用土地社会稳定评估工作;

四、已征土地的三费测算,协助相关部门将三费及时足额给付到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协助做好土地供应工作:

1、进区企业用地预审、报批;

2、开发区基础设施用地报批;

3、协助做好已供土地竣工验收工作;

六、农民(被拆迁户)联建安置建筑占地面积的审定;

七、组织地籍变更调查、上图、及时上报地籍资料及协助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八、协助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九、接待来信来访;

十、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