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局工作职责
来源: 启东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6-12-1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1、根据开发区建设目标,负责编制全区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2、负责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区建设工业项目(包括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安置房建设、区内商住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的初审和上报市住建局审批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安置房建设工程,包括编制工程建设方案,承办“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编制工程预算或委托编标、起草招投标文件、参与协调工程招投标有关事项、签订施工和监理合同、落实施工现场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4、负责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移交档案材料。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