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局工作职责
来源: 高新区(近海镇) 发布时间:2017-06-22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负责编制园区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二、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区建设项目、配套区、商业区等公共建筑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核和报批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实施,负责编制工程建设方案,规范办理建设报批手续、委托编标、起草招投标文件、参与组织工程招投标,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

四、负责进区建设项目“一书两证”报批审核、项目建设咨询和导办工作。

五、负责区内建设工程在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六、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核实投资强度、建设规模、资信情况等,审查规划平面布置及用地技术经济指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七、负责项目用地的申报,承办土地出让、转让、变更等手续。

八、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园区的土地现状变更调查、登记、统计工作,按时上报有关资料。

九、协调处理有关用地、建设等方面的矛盾。

十、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