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高新区(近海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江苏省委 省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启减办发关于各镇(园区、街道)成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统筹领导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成立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详见附件。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江苏省委 省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启减办发关于各镇(园区、街道)成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统筹领导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成立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