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局
一、综合管理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和监督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承担园区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协调辖区内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和措施的建议,承办园区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主要活动;督查园区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组织、指导辖区内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四、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工作,参与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控工作。
五、受市安监局的委托,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六、承办园区管委会和园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