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
(1) 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 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与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人事人才工作,老干部工作;
(3)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党员教育培训及党校阵地管理;
(4)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其他日常工作;
(5) 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
(6) 负责团委、妇联、工会的日常工作;
(7) 负责文秘、档案、机关后勤管理管理工作;
(8) 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1) 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工业、三产等经济发展规划;
(3) 负责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
(4) 负责农村承包土地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5) 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组织招商引资,推动全民创业;
(6) 负责协调第三产业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各类新兴第三产业;
(7)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及管理工作;
(8) 负责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财务、统计资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9) 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法综治办公室
(1) 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政法委日常生活;
(3) 负责民兵工作、国防教育、动员及征兵工作;
(4) 负责普法宣传,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
(5) 负责来信来访、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6) 负责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分流处理工作;
(7) 负责村(居)委会建设工作;
(8) 负责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及其他民政工作;
(9) 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1) 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 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3) 负责村镇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小城镇基础设施计划与建设管理及创建工作;
(5) 负责规划建设执法监察工作,协助土管部门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6) 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各类公共设施、住宅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7) 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8) 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事业管理;
(9) 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
(1) 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 负责编制镇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3) 负责镇预算内外收入和支出的组织与管理;
(4) 负责镇财务管理,建立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5) 负责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
(6) 负责上级财政投入镇农业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的核算与管理,村级"三项资金"的管理;
(7) 负责镇范围内会计管理工作;
(8) 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
(9) 负责公有资产管理;
(10) 负责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的审计或专项审计;
(11) 负责涉农收费价格的监督;
(12) 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农(林、牧、副、渔)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械的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指导工作;
(2) 负责农业病虫草害测报和防治工作;
(3) 在上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预防工作;
(4) 负责农(渔)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做好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的申报服务工作;
(5) 负责农村水利、道路建设中的测量,预算及质量监测工作;
(6) 负责农村财务辅导,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和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签证服务工作;
(7) 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