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 启东高新区(近海镇) 发布时间:2020-11-27 09:4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范围及规划面积: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启东市近海镇。规划用地范围为:北至通港路,南至协兴港,东至东疆河,西到G328,规划总面积2971.1公顷。

产业定位:紧紧围绕“对接浦东‘第一棒’,百强年年进两位”的新一轮战略规划目标定位,立足开发区现有的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医药等优势产业基础,重点聚焦装备制造业在全球经济信息一体化发展中的重要支撑地位,推动区内现有产业向其产业链上下游及其配套相关领域延伸和拓展,加快形成产业链条完整、集聚效应突出、颇具规模的“2+3+1”现代产业体系。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 张翔

联系电话:13806283473

联系邮箱:540378039@qq.com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6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联系邮箱:kzhao@njuae.cn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区域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评报告书技术审查会)→报告书审查(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前,规划单位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规划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