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743-4/2020-00148 |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高新区(近海镇)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7-12-15 | ||||
发布日期: | 2017-12-15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做好2017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 “以奖代补”及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 |
各村(居),区镇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启东市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暂行办法(试行)》(启综治委〔2016〕12号)及启综治办〔2017〕45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工作的通知要求,区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动态管理”原则,实行“一年一申报”、“一年一审核”。现就做好2017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及日常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认真排摸。各村(居)要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摸、登记,建立动态档案。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向现居住地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向镇(园区、街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无论2016年是否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只要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申报,监护人不得为非直系亲属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
二、仔细核实,及时报送。镇(园区、街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公安派出所(边防所)、民政、残联和卫生计生部门等相关成员单位对申请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并与监护人(单位)签订责任书(附件2),责任书一年一签,一式四份,监护人、镇(园区、街道)、村(居)委会、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执1份,依法明确权利义务。请各村(居)于2018年1月5日前,将严重精神障碍监护人“以奖代补”审批表(附件3)报近海中心医院预防保健科(联系人:顾嘉煜,手机:15162872190)。镇(园区、街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严重精神障碍监护人“以奖代补”审批表(附件2)报卫计委社会卫生科(1206室),联系人:施沈敏,手机:13584723178,办公室电话:83316426。
三、认真履职,严守纪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工作是一项民生实事项目,由市、镇两级财政负责资金保障。各村(居)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对照要求,从早抓紧,从严落实,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切实把惠民实事落到实处,把奖补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对象手中。
四、联动配合,强化管理。对于严重肇事肇祸的精神病患者,监护人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各村(居)、区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此类对象的关心和关爱,派出所、民政、残联、卫计等部门按规定对有残疾证的对象做好定期走访工作,同时各村对无证的突发肇事肇祸对象做好排查摸底和及时处置工作,确保不发生有社会面影响的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
中共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启东市近海镇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