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特编制《启东市人民政府汇龙镇南城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必要时随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录政府网站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政府公开信息的范围与分类:
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直属机构
2、规划计划
3、政策文件
4、人事信息:人事信息、招录信息
5、业务工作:工作总结
(二)、信息公开形式和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布。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qidong.gov.cn,咨询邮箱为:mailto:ncqjdb.163.com;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位于街道办事处综合科,开放时间(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下午随市政府作息时间调整而调整),联系电话(传真):0513-83120581。
辅助性公开方式:
1.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2.会议、文件、便民手册;
3.公告栏。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我们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传真申请)本机关指定街道办事处综合科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的通讯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松花江路21号南城区街道办事处,邮编:226200;联系电话(传真):0513-83120581。电子邮箱:mailto:ncqjdb.163.com。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处领取《启东市人民政府汇龙镇南城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具体网址为http:www.qidong.gov.cn。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索引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三)、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也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处当面提交。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四)申请处理
1、审查。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后,将通过有关方式核对申请人身份;从形式上审查申请要件是否完备,申请要件不完备的要求申请人补正。
2、登记。经核对申请人身份明确,申请要件完备的即行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除可以当时予以答复的外,本机关将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进行处理申请。
3、答复。除可以当时予以答复的外,本机关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本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也可以将全部请求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人需要获取的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径,并中止受理申请程序。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如需收费,本机关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施行。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下面的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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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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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关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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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关当场答复 |
受理机关不能当场答复15个工作日内答复 |
特殊情况————→ | 经批准延长15个工作日内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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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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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交费等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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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当场签收 |
三、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启东市人民政府汇龙镇南城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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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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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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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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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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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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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纸面□电子邮件□光盘□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邮寄□快递□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