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764-5/2015-00006 | ||||
分类: | 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城区街道办 | ||||
文号: | 汇南街委发〔2015〕18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6-17 | ||||
发布日期: | 2015-06-17 |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印发《南城区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街道各科室、各社区党组织、各两新党组织:
现将《南城区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启东市委汇龙镇南城区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13日
南城区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党员积分考评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评标准
党员积分主要包括基本分值、个性分值和激励分值,总计110分。
(一)基本分值(60分)。主要包括:
(1)党性修养(15分)。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理论素养,增强理论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以及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
(2)宗旨意识(15分)。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落实党员联系户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性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3)组织观念(15分)。自觉遵守党章党纪,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积极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
(4)先锋形象(15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风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尚,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个性分值(40分)。
个性分值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党员所在领域进行设置,详见社区党员积分考评参考标准、两新组织党员积分考评参考标准和机关支部党员积分考评参考标准。
(三)激励分值(10分)。主要包括:
(1)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2)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群众反响好;(3)获得各级各类荣誉;(4)在服务大局、推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二、实施步骤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党员所在支部按照“三评两定一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季度考评。
每季度末,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1.个人自评。由党员本人根据考评标准和年初承诺内容,进行自我打分。
2.党员互评。根据考评标准和党员承诺内容,在述诺交流的基础上进行相互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群众测评。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根据考评标准和党员承诺内容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与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多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4.支部评定。按照个人自评占10%、党员互评占20%、群众测评占20%、支部评定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每名党员的综合得分。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按照综合得分确定党员星级,五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90分,四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80分,三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70分,二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60分。五星级党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党员总数的5%以内。
5.街道党工委审定。党支部评定后,及时将评定情况报街道党工委审定。
6.结果公示。街道党工委审定后,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综合得分和评星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二)年终考评。
年终,党支部结合第四季度考评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按照每个季度25%的权重折算出年终考评得分及星级。
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员大会讨论,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后,可不参加考评。预备党员参加考评,但不确定星级。对外出流动党员,党支部要积极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沟通协调,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定;对工作相对集中的,可组织在外集中考评。
三、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优秀党员一般从被评定为五星级的党员中产生;被评定为四星级和三星级的,一般为合格党员;被评定为二星级的,一般为基本合格党员。没有星级的或有以下之一行为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3)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4)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5)本年度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的;(6)本年度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处分的。不合格党员人数不下指标、不定比例。
对优秀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肯定和鼓励,积极引导其发扬“五带头”精神,争当优秀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按照南通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实施“双预警”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由所在党组织启动预警程序,及时进行提醒、帮助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由所在党组织依照处置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党员积分考评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经常性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社区党组织和两新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要及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每名党员都纳入积分考评管理体系。
(二)强化督查指导。街道党工委将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纳入社区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强化工作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着眼于不同行业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制定易于操作的考核细则,使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办法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注意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深入宣传引导。要加强思想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的目的意义,使广大党员普遍理解并自觉接受教育管理。要将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做到考评标准明确、考评程序明确、考评要求明确。及时总结、积极宣传党员积分考评管理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努力在全体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附件:1、社区党员积分考评参考标准
2、两新组织党员积分考评参考标准
3、机关支部党员积分考评参考标准
4.党员积分考评民主测评表
5.党员积分考评汇总公示表
附件1:
社区党员积分考评参考标准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基本分值 (60分) |
党性修养 (15分) |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在重大政治问题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存在信仰缺失、精神迷惑等方面问题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3、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以及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参加1次加1分,不超过5分。 |
5分 |
||||
宗旨意识 (15分) |
1、落实党员承诺践诺服务群众制度,积极参加设岗定责、依岗承诺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
5分 |
|||
2、参与结对帮扶活动,每季度开展走访1次以上,积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
5分 |
||||
3、加入党员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
5分 |
||||
组织观念 (15分) |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流动党员持证外出,自觉接受“双重管理”。 |
5分 |
|||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党章党纪,作风正派。存在参与非法上访、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偷税漏税、违章建房等问题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3、坚决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或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支持配合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 |
5分 |
||||
先锋形象 (15分) |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邻里关系、家庭关系等方面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2、倡导文明新风尚,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3、崇尚节俭,厉行节约。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个性分值(40分) |
融入社区(10分) |
1、积极主动地参加社区各项文娱体育活动,并能调动、激励广大社区文体积极分子的积极性,发动居民群众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不参加的,缺一次扣1分。 |
4分 |
||
2、积极开展走访活动,广泛收集民意、听取民声,在“我为社区建设谏言献策”纸上写下各自对小区管理和建设、社区工作的建议。社区成功采纳的,加1分,不超过3分。 |
3分 |
||||
3、流动党员关注南城区街道微信平台,加入社区流动党员微信群或QQ群,每季度汇报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一项不完成的扣1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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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社区(10分) |
1、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员。与居民零距离接触,向居民宣传讲解民政、劳动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人心。 |
4分 |
|||
2、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及时掌握邻里间的信息,确保“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确保社区稳定。未参与的,本项不得分。 |
3分 |
||||
3、做好居家安全“巡逻员”。积极关注小区动态,做好邻里守望,安全隐患及时排查、上报。上报一次信息的,得1分,不超过3分。 |
3分 |
||||
结对帮扶(10分) |
1、困难结对。根据自身实际,对社区内低保户、残疾户、空巢老人等重点困难家庭进行结对帮扶。有固定结对家庭,定期开展各类帮扶活动的,得1分,不超过3分。 |
3分 |
|||
2、新老结对。积极参与老党员与青年党员“拜师结对”,老党员对青年党员进行定点帮带、传业授道;青年党员带动老党员学用新媒体,适应党建工作新形势。定期开展学习帮扶活动的,有明显成效的,本项得4分。 |
4分 |
||||
3、老幼结对。积极支持、配合社区关工委各项工作,主动关爱帮扶左邻右舍的下一代的成长,带头开展各项青少年教育关爱活动。有固定结对青少年、定期组织开展关爱帮扶活动的,本项得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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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引领(10分) |
1、参与楼道党小组、党员亮身份公示活动,敢于亮身份、树形象,充分发挥党员在服务社区、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公示党员身份、发挥示范作用的本项得3分。 |
3分 |
|||
2、积极参与社区募捐活动(包括捐款、捐物、捐衣、捐书、献血等),拥有爱心、同情心与责任感,有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有一次捐献的,得1分,不超过3分。 |
3分 |
||||
3、积极维护小区物业管理,以自身文明规范的行为,带动亲友和周边的居民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小区物业费无故不交的,本项不得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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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分值 (10分) |
1、有见义勇为行为的,每次加5分。 |
本项总分不超过10分 |
|||
2、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反响好的,加3分。 |
|||||
3、当年度获得启东市级、南通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的,一次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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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服务大局、推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经街道党工委审批,加5分。 |
|||||
附件2:
两新组织党员积分考评参考标准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基本分值 (60分) |
党性修养 (15分) |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在重大政治问题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存在信仰缺失、精神迷惑等方面问题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3、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以及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参加1次加1分,不超过5分。 |
5分 |
|||
宗旨意识 (15分) |
1、落实党员承诺践诺服务群众制度,亮出党员身份和服务承诺,提高服务质量。 |
5分 |
||
2、参与结对帮扶活动,每季度开展走访1次以上,积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
5分 |
|||
3、加入党员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
5分 |
|||
组织观念 (15分) |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流动党员持证外出,自觉接受“双重管理”。 |
5分 |
||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党章党纪,作风正派。存在参与非法上访、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偷税漏税、违章建房等问题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3、坚决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或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支持配合所在党组织开展工作。 |
5分 |
|||
先锋形象 (15分) |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邻里关系、家庭关系等方面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2、倡导文明新风尚,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3、崇尚节俭,厉行节约。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个性分值 (40分) |
依法经营(10分) |
1、根据有关法律进行招聘、解聘等相关活动。 |
5分 |
|
2、主动按照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经营。 |
5分 |
|||
助力发展 (10分) |
1、积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2分 |
||
2、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有发明创造、技改创新的得满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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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工作技能比武中获得优异成绩成为操作能手的。 |
3分 |
|||
4、助力两新组织发展,企业转型升级、技改项目及研发项目中发挥作用。 |
2分 |
|||
热心公益 (10分) |
1、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 |
5分 |
||
2、热心参与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献爱心等志愿服务活动。 |
5分 |
|||
带头示范 (10分) |
1、为企业进一步与发展积极献言献策。 |
3分 |
||
2、以实际行动保护国家、企业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树立良好形象。 |
3分 |
|||
3、在窗口岗位热情服务、爱岗敬业,受到群众一致好评的。 |
4分 |
|||
激励分值 (10分) |
1、有见义勇为行为的,每次加5分。 |
本项总分不超过10分 |
||
2、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反响好的,加3分。 |
||||
3、当年度获得启东市级、南通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的,一次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 |
||||
4、在服务大局、推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经街道党工委审批,加5分。 |
附件3:
机关支部党员积分考评参考标准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基本分值 (60分) |
党性修养 (15分) |
1、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在重大政治问题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存在信仰缺失、精神迷惑等方面问题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3、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以及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参加1次加1分,不超过5分。 |
5分 |
|||
宗旨意识 (15分) |
1、落实党员承诺践诺服务群众制度,主动联系服务身边群众,自觉接受居住村(社区)党组织管理和村(居)民监督。 |
5分 |
||
2、参与结对帮扶活动,每季度开展走访1次以上,积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
5分 |
|||
3、到所在社区报到,每季度参加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实时登记盖章。 |
5分 |
|||
组织观念 (15分) |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
5分 |
||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党章党纪,作风正派。存在参与非法上访、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偷税漏税、违章建房等问题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3、坚决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或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支持配合所在党组织开展工作。 |
5分 |
|||
先锋形象 (15分) |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在邻里关系、家庭关系等方面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2、倡导文明新风尚,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3、崇尚节俭,厉行节约。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本项不得分。 |
5分 |
|||
个性分值(40分) |
先锋表率(9分) |
1、带头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
3分 |
|
2、积极配合各级党组织开展好各项中心工作。 |
3分 |
|||
3、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单位及个人形象,有违反相关规定被查实的,本项不得分。 |
3分 |
|||
创优争先(12分) |
1、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被效能办查处或群众举报的本项不得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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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钻研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 |
4分 |
|||
3、积极为本部门、本单位争取荣誉,在自我工作条线获得市级先进的得4分,南通以上的得5分,否则得2分。 |
5分 |
|||
奉献社区(19分) |
1、主动到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社区开展的各类活动。本项得分以所在社区打分为准。 |
4分 |
||
2、积极主动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社情民意。 |
5分 |
|||
3、与孤寡老人、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结对,并开展走访慰问,每季度走访不少于一户得5分。 |
5分 |
|||
4、发挥自身优势,多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有实际事例、被确认的得5分,否则相应减分。 |
5分 |
|||
激励分值 (10分) |
1、有见义勇为行为的,每次加5分。 |
本项总分不超过10分 |
||
2、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反响好的,加3分。 |
||||
3、当年度获得启东市级、南通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的,一次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 |
||||
4、在服务大局、推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经街道党工委审批,加5分。 |
附件4:
党员积分考评民主测评表
党组织名称: 年 月 日
姓名 |
基本分值 (60分) |
个性分值 (40分) |
合计 |
|||
党性修养 (15分) |
宗旨意识 (15分) |
组织观念 (15分) |
先锋形象 (15分) |
|||
附件5:
党员积分考评汇总公示表
党组织名称: 年 月 日
姓名 |
综合得分 |
评星结果 |
姓名 |
综合得分 |
评星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