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各办局中心,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就镇领导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王裕兵:启东市委常委,吕四港镇党委书记、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主持区镇党(工)委全面工作。统筹港产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黄红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统筹镇域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农经、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社会治理现代化、安全生产等工作。主管镇财政、审计工作。
沈向东: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统筹区镇党的建设、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便民服务(行政审批)等工作。
张雨华:镇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协工委工作。协助统筹乡村振兴和区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镇党的建设、机关内部管理、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分管镇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查春威:镇党委副书记。统筹区镇综合执法、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司法工作;协助镇长统筹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分管镇政法和社会治理局。
田卫菊:镇人大副主席。负责人大、社区、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广电、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工作。分管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服务站)、镇属幼儿园。联系教育管理办公室、学校、医院。
董 波: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投资环境监察工作。
陆慧慧: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统筹区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经济运行和高质量考核工作;负责镇项目引建、财政和资产管理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局、财政局。联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吕四分局。
朱芳芳:镇副镇长。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水利工作。分管农业农村局。联系吕泗国家基准气候站、水利站。
徐 浩:镇副镇长。负责镇村工程代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新型城镇化建设前期工作。分管建设中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前期组。
杨 娟:镇副镇长。负责镇域规划编制、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分管建设局、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规划组。联系吕四港自然资源所、供电所、自来水厂。
卢 华:镇副镇长。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分管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
张 驰:镇副镇长。负责镇经济运行统计、人才科技、旅游工作;协助镇项目引建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局。
彭颜艳: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
周黎晖:镇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镇域治理现代化、群团、老龄机构工作。协助负责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分管镇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姚舜禹:镇党委政法委员。负责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渔业渔港工作。分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渔业渔港局、消防站。联系江苏渔港监督局吕四分局。
聂伟鹏: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负责镇人民武装建设、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镇综合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顾婧琦:镇党委统战委员。负责镇统战、政协工委日常工作、新型城镇化建设安置工作。协助镇人才科技工作。分管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安置组。
周 勤: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主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王 宇: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局长。主持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工作,分管司法所。联系公安(海防派出所)、交警中队。
周一奇:镇副镇长(挂职)、镇中心派出所所长。负责社会治安与稳定工作。协助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茅卫东:三级主任科员。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征地保障工作。协助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和农村经济、水利工作。分管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征地保障组。协助分管农业农村局。
蔡 敏: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副局长。协助负责镇村工程代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