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吕四港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来源: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吕四港镇) 发布时间:2018-01-3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区镇各办局(中心)、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区党工委、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区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石光辉:启东市委常委,区党工委书记、镇党委书记。主持区党工委、镇党委全面工作,统筹协调“四个全面”推进工作。

王裕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不参与分工。

陈红飞: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镇党委副书记(挂职)。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统筹协调镇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和区镇港口开发开放等重大问题。主管体制、机制创新和区镇城建指挥部、渔港经济区、镇财政和资产管理、便民服务工作。

杨莹莹: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协助书记分管区镇党的建设。主管镇党政办公室和组织人事、宣传、统战、人武与强镇扩权等工作,负责镇机关党总支部工作。

尹国华: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工作,主管镇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投资环境监察和12345政务热线等工作。联系区纪工委。

陆正明: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挂职)。主持区纪工委工作,主管区纪检监察、机关效能建设。分管区监察室,联系镇纪委。

沈捷:镇党委副书记、区党工委副书记(挂职)。主持区日常事务工作,协助陈红飞同志统筹推进区镇港口开发开放工作;协调区镇沿海开发、陆海统筹、经济发展、重大项目推进、港区基础设施建设,侧重港口基础研究和管理运行创新、海上工程规划建设及相关报批工作。主管区镇经济发展局、港口办。

汤国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协助陈红飞同志统筹协调镇经济建设、社会事业、财政和资产管理等工作;主管区镇陆域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综合执法、招投标工作,负责区镇城建指挥部、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市政管理工作。分管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建设局、国土所、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

郁德群: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统筹协调区镇投融资和资金使用安排等,主管资本创新、区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分管区财政和开发建设公司,联系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工作。

田卫菊: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主管文化产业,负责教育、卫生与计划生育、文化、广电、体育、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社区、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分管镇社会事业局(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民政、社会保障)。

陶郁:区管委会副主任。主管区镇规划,负责工程设计与招投标、港口陆域工程建设等工作。分管区规划建设局,联系镇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吴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主管区党务和分管区镇沿海开发、陆海统筹、新材料园区,负责区党务、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机关支部工作;负责区经济发展和后勤保障工作。分管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联系镇党群口、经济发展和改革工作。

陆慧慧:镇副镇长。主管镇工业经济和现代服务业,负责区镇统计、旅游、商贸流通、人才科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镇经济发展、重大项目推进、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侧重电动工具产业发展工作。分管镇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联系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

朱芳芳:镇副镇长。主管镇农业和农村经济,负责水务、农技(畜牧)、农经、农机、粮食、供销、农村长效管理、农桥农路养护等农业农村工作。分管镇农村工作局。

胥宏锋: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主管区镇外向型经济工作,负责区镇招商引资、接轨上海、口岸开放等工作。

王兴建:镇副镇长、政法委书记。主管区镇政法、社会管理创新、信访稳定、矛盾调解、应急管理、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分管镇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协调公安、交警、边防、消防等工作。

徐浩:镇副镇长。负责区镇城镇管理、镇容镇貌、渔业、渔港、环保和城市管理、建设规划等综合执法工作。分管镇综合执法局、渔港管理局、环卫所。

李国强:镇人大副主席。负责镇人大日常工作。分管人大办公室工作,协助汤国军同志分管村镇建设和市政管理。

周勤:镇党委委员。负责镇统战、便民服务和招投标、综合治税及代建等工作。分管镇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

丁雪琴:镇党委委员。负责镇宣传与精神文明建设、镇史编撰、信息舆情、新媒体、广播节目中心、少年宫建设等工作。分管镇群团、老龄机构。

蔡敏:镇党委委员。负责镇人民武装建设工作。分管镇人武部,协助汤国军同志抓好拆迁让地工作。

杨娟: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办公室综合协调、法制及政府接待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协助杨莹莹同志分管镇党政办公室。

卢华:镇党委委员。协助汤国军同志分管区镇城建指挥部。

李军:区党工委委员。负责区镇沿海开发、陆海统筹、区重大项目推进,协助吴杰做好区经济发展(统计)工作。

夏正元:镇副镇长(挂职)。负责区镇土地资源管理、执法和项目用地报批等工作。分管区国土分局,联系镇国土所。

丁杰:镇副镇长(挂职)。负责区镇社会治安与稳定、消防、特辅警队伍管理等工作,协助王兴建同志分管政法综治工作。

许剑锋:镇副镇长(挂职)。协助陆慧慧同志分管人才科技工作。

唐威:镇副镇长(挂职)。协助陆慧慧同志分管人才科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