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四港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来源: 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2-01 08:4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构建绿色高效经济体系,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七、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