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四港镇内设“两办八局一中心”,均为副科级建制。原镇所属事业机构予以保留,不配备相关人员,不实际运转,职责与“两办八局一中心”整合归并,人员统一使用、分类管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意见,设置镇人大、纪委、人武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等组织。镇监察室、审计室与纪委合署办公。
(一)党政办公室(挂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党政群机关日常工作。协助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承办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负责政协联络工作;负责人武、宣传(精神文明)、统战(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事项及党委、政府等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保密、调研、安全保卫、印章管理、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市宗教局等部门下放的管理权限和事项。
主要岗位有:办公室、法制、宣传、统战、人武、纪委监察(审计)、工会、妇联、团委、党校、科协等。
(二)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与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人才工作,老干部工作;负责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镇各类人员人事调整、工资福利、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及培训工作;负责镇内企业用工争议处理、调解仲裁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的协调和经办工作;负责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负责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及网络建设;负责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老龄等民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村民自治、指导、协调社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及公墓管理工作;负责残联日常工作。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部门下放的管理权限和事项。
主要岗位有:组织、人事、民政、残联、退管、就业、劳动调解、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等。
(三)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司法所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反邪教、信访、调解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及政法委日常工作;指导促进新型社区建设,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系,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国家安全和反邪教、网络相关舆情导控等工作;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综治和平安法治宣传、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学校及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网格化社会管理平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归口管理全镇信访工作。承担市司法局等部门下放的管理权限和事项。
主要岗位有:综治、司法、矛盾调解、信访、新市民办公室、社工中心、消防管理办公室等。
(四)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全镇经济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三产等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组织招商引资,推动全民创业;负责协调第三产业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各类新兴第三产业;负责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统计报表的编制、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统计资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科技创新等科技管理工作;做好企业经济、技术、法律和信息等服务工作;负责商务流通、旅游业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市发改委、统计局、科技局、商务局等部门下放的管理权限和事项。
主要岗位有:企业服务、统计、科技、开放型经济、商贸流通、三产服务、民营经济、企业改制、旅游等。
(五)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财政财务和国有、镇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范执行和指导工作;运用财税经济杠杆,对全镇的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调控;指导辖区财会工作;管理全镇财政收支;编制和执行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负责公有资产管理;负责政府债权债务管理,审核对外融资,组织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配合做好财源建设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管理;分配、管理各种专项资金;协助上级财政部门查处违反财经规定的行为。承担市财政局下放的管理权限和事项。
主要岗位有:预算、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综合管理、公有资产、涉农管理、会计管理、会计核算中心等。
(六)建设局
主要职责:综合管理区域内规划、建设、交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等工作。负责吕四港镇配套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和报批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相关业务;制定安置房、公用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方案;指导村级民房和负责单位建设项目的申报、工程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市政管理、路灯管理、供水、供气等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建设工程档案工作;负责交通道路建设规划、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等。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下放的管理权限和事项。
主要岗位有:规划、建设、交通、市政园林、房屋征收安置等。
(七)农村工作局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管理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配合新农村示范村创建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绿化和动物疫病预防工作;负责农民的教育、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和水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四位一体”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调整和优化渔业村产业结构,为渔民提供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经营和资金管理、资料供应等各项服务。承担市农工办、水务局、农委、海渔局等部门下放的管理权限和事项。
主要岗位有:农经、农技、水利、畜牧、农机、四位一体、渔业、农产品质量监督等。
(八)社会事业局(增挂食品安全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事业工作,制定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教育(体育)、卫生、文化广播电视、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的安全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食药监部门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工作,构建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帮助开展农村文体活动;负责社区居委会工作。承担市人口计生委、文广新局、卫生局、体育局等部门下放的管理权限和事项。
主要岗位有:文卫广体、人口计生、流动人口服务、食品安全、街道办等。
(九)综合执法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承担全镇综合执法相关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全镇综合执法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全镇执法保障工作;配合市城管局、环保局等部门做好对应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镇综合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执法相关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岗位有:综合执法。
(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承担全镇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镇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承担市安监局下放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监督管理职能。
(十一)便民服务中心(挂招投标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承担市政府授权及本镇原有法定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协调条管、派驻部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流程的确定、调整、优化办理环节,对各类事项的受理、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和催办,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重大项目的联审会办;对各村(社区)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清理全镇和规范制定各项行政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对进驻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和考核,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质量;负责镇政府相关审批办证、政策咨询、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行政服务工作。
主要岗位有:便民服务、招投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