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吕四港环抱式港池东港区道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吕四港环抱式港池东港区道路一期工程
2、建设单位: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线路走向:本项目包括吕四港环抱式港池东港区内部东港南路西段、东港东路北段、径三路等三条道路。东港南路西段南起港区边界沿河南路,东至东港东路,全长约4.119km,路基宽度为70m;东港东路北段南起东港南路,北至东港北路,全长约2.144km,路基宽度为70m;径三路南起沿河北路,北至东港南路,全长约0.942km,路基宽度为46m;拟建3条道路总长度7.205km。工程内容包括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和给水工程。3条道路全线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190457m2,新建箱涵3座,平交口7处。
(2)建设地点: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环抱式港池东港区
(3)总投资:拟建三条道路总投资26229.21万元。
(4)建设工期:20个月,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513-8340969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师大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联系人:赵工王工
联系电话:025-85891481025-86773149
四、项目建设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拟建道路建设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表现为施工期噪声、扬尘排放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道路建设期间对地表水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但在采取了相应的保护和恢复措施后可得到减轻或消除,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将降低至最小。
五、减轻环境影响采取的措施及达到的效果
(1)生态环境:严格控制项目占地范围和路基的开挖作业面,道路施工严格控制在各道路用地红线内,避免超挖破坏周围土地。施工过程中,本项目不设取土场,取土采用外购区域城市开发产生的多余土方,项目没有弃方,不需设置弃土场,避免设置取弃土场占地对土地和区域植被的影响,项目外借的土方在填土之前和材料堆放场、施工营地等一起堆放在临时占地内,不再单独设置土方堆放场地,以减少临时占地的面积,施工生活区租用现有房屋,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生活垃圾要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并定期运送垃圾填埋场或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禁止引种带有病虫害的植物,禁止引种外来入侵物种尽量选用乡土植物,少用或不用外来植物,对项目红线外绿色通道建设要因地制宜,严格限定沿线绿化带宽度。
(2)声环境: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施工区域与沿线居民点之间设置围挡遮挡施工噪声,避免夜间(22:00-6:00)施工。夜间施工需经启东市环保局许可后方可开展,并应在施工前告知附近居民;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注意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在白天运输。在途径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的村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
(3)地表水环境: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设施付托民房,不另行设置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依托当地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在施工现场办公区设置沉淀池,收集施工场地生活杂用废水等,沉淀后出水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禁止随意向河道倾倒、排放各种生活污水,不允许在河道附近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装入垃圾桶定时清运;砂石料冲洗废水经平流沉淀池处理后贮存在清水池中,首先循环用于下一轮次的砂石料冲洗,其余用于施工现场、材料堆场、施工便道的洒水防尘和车辆机械的冲洗;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贮存在清水池中,用于车辆机械的冲洗;施工机械定期检修、清洗。施工机械检修场地、清洗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同时在场地内设置隔油沉砂池,沉淀后出水用于生产或设备清洗;施工材料如物料、油料、化学品等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四周开挖排水沟,并同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管道试压废水全部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处理用,用于场地施工用水或场地降尘洒水,试压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运营期公路全线设置完善的边沟排水系统。加强排水系统的管理和养护,保证沟渠畅通。
(4)环境空气:土方和散货物料的运输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采用密闭方式,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2米的符合规范的围蔽设施,材料堆场集中布置在施工营造区中,与附近集中居民点的距离不小于200m;对在未铺装路面、粉状建材堆场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
(5)按照我国现行危险品运输相关法规及管理模式加强危险品的运输管理并由项目公司牵头,成立危险品事故应急小组,编制详尽的水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预案,并配置必要的应急设备和人员。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造成的影响可以减轻到最低程度。
六、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可寄信或打电话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联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天内。
公示单位: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