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681014247418K/2023-00060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发布机构: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3-25 发布日期: 2023-03-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3年吕四港经济开发区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吕四港经济开发区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3-26 15:5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编制目的

贯彻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规范开展防台防汛工作,有效提高台风暴雨等灾害应对处置能力,确保防台防汛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园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江苏省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南通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启东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风暴潮等灾害,以及防汛大堤受损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地减少台风等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统一指挥,统筹兼顾。统一指挥,各组员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负责到位;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大局,团结协作,协同应对。

(3)以防为主,多措并举。坚持“防、避、抢、救”各项措施相结合,日常巡查抢险落实到位;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调度,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保障安全。

(4)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我园区海堤岸线较长、海上工程较多、港区船只较杂等情况,全面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危害,开展有针对性的防台防汛工作。

五、工作重点

1、台风和因台风形成的暴雨、海浪、大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

2、各类防汛设施的防护,日常沿海堤防的安全巡查;

3、各区域沟河水系、低洼地区、道路管道等排水畅通;

4、各类船舶及时避风避险,危险区域人员的安全转移;

5、涉水工程、建筑工地、生产企业及专业第三方队伍的应急响应;

6、电力、水利、管网等市政配套的防护与修复。

六、组织体系及职责

1、领导小组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设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采用“园区管委会+专业第三方队伍”的模式,做好行政区域内的防台防汛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李荣昌

常务副组长:顾政伟

副组长:郭建辉、陈舰、汤国军、陈李、郁德群、黄丹、李海江、陆颖颖

组员单位:

区港口局、经发局、住建局、党政办、安监局、纪工委、综合执法局、财政局及专业第三方队伍、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入驻本区的企业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港口局:牵头园区防台防汛工作,主要负责海堤巡查、灾害预警、应急抢险等,负责联系、指导、监督海上工程防台防汛、海上船只避风避险及应急抢险工作的开展,联系海事、渔政等部门开展防台防汛工作,并按照要求上报防台防汛、应急处置及灾后统计等情况。

经发局:负责联系、指导、监督园区所有工业企业防台防汛、应急处置及人员转移等工作的开展。

住建局:负责联系、指导、监督园区所有陆域在建工程的防台防汛、应急处置及人员转移等工作的开展,联系第三方养护单位开展园区绿化树木的防台工作,联系电力、供水、通信等部门开展园区公共设施的防台防汛工作。

安监局、综合执法局:负责园区内灾害隐患点排查、综合执法及港池综合管理等工作。

党政办:负责联系上级部门、吕四港镇及医疗救护,负责防台防汛物资的组织、供应及调拨管理工作,负责防台防汛的宣传工作。

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台防汛及救灾物资和经费,参与抢险工程的签证计量。

纪工委:负责对各组员成员单位的效能监察,参与抢险工程的签证计量。

2、工作职责

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本区的防台防汛工作,贯彻省、南通市防台防汛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防台防汛工作部署和指令,及时掌握园区汛情、风情、灾情、工情,统一调度组织实施防台防汛抢险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工作,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组长:下达启动预案和结束指令,全面负责防台防汛、应急抢险的指挥工作。

常务副组长: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配合组长开展园区防台防汛工作的开展。

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组织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内外部协调工作。

组员单位: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防台防汛和应急抢险指令。根据各局室分工,联系相关单位,开展各自领域的防台防汛工作;协同专业第三方队伍、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入驻企业根据汛情、风情发展情况,响应应急方案,全力开展防台防汛工作(工业企业及施工单位应另行制订应急预案)。负责防台防汛和应急抢险的信息联络工作,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汇报防台防汛和应急抢险工作的进展情况。记录现场情况,防台防汛和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整理形成文字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专业第三方队伍配备一定数量的巡查人员和必要的车辆、设备、物资等,组织好沿海堤防巡查和抢险加固等工作。收到应急抢险指令后,迅速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防台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和入驻企业组织人员进行各自区域内的安全巡查和应急抢险,服从领导小组安排,根据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的指令对在建工地作停工处理,配合做好园区整体的防台防汛工作。

应急抢险队伍:

(1)专业第三方队伍及合同规定的汛期招募的应急抢险人员。

(2)园区企业组建的应急抢险队伍。

(3)港区内的施工单位组建的应急抢险队伍。

3、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巡视检查组、工程抢险组、综合保障组、转移安置组、监察纪检组以及海上风电项目特别小组。

各工作小组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办公室):

1、负责发布预警信息;

2、组织防台防汛有关会议;

3、组织灾后总结会议,统计上报相关情况;

4、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5、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组长:陈李

组员:李成盛、尤莹、夏铭骏

(二)巡逻检查组:

1、组织安监局、综合执法局及专业第三方队伍的日常巡查工作;

2、负责园区内灾害隐患点排查;

3、检查企业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组长:汤国军、顾政伟

组员:李成盛、张坤、李春生

(三)工程抢险组:

1、开展日常维护修理工作;

2、组织应急抢修工作;

3、组织灾后恢复工作;

4、联系电力、供水及通信部门开展相关保障工作。

组长:顾政伟、黄丹

组员:李成盛、许晓鑫、蔡伟

(四)综合保障组:

1、做好防台防汛期间的资金保障工作;

2、负责防台防汛期间的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3、参与签证计量工作。

组长:郁德群

组员:陆颖颖、黄卢兵、袁海林

(五)转移安置组:牵头做好应急安置场所的保障工作

组长:郭建辉、陈李

组员:陆颖颖、蔡凯凯

(六)纪检监察组:

1、负责防台防汛期间监督检查;

2、参与签证计量工作。

组长:陈舰

组员:张徐、徐凤煜

(七)海上风电特别小组:负责联系、指导、监督海上风电项目开展防台防汛工作.

组长:顾政伟

组员:李成盛、蔡伟

七、应急预案启动

1、应急预案启动及结束

根据《启东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启东市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布Ⅳ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后,由园区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宣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防台防汛工作。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结束后,由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发布结束指令。

2、预报

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负责接收上级防台防汛指挥机构、气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部门发布的台风、降雨、海浪等灾害预警,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速度等信息,台风引发的风暴潮、降雨和海浪的信息,及时向各成员单位发布。信息发布贯穿台风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的全过程,

3、预防准备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要求组织工业企业、施工单位、专业第三方队伍等积极开展防范工作。

(1)组织准备。建立汛期值班制度,一旦发布台风预警,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副组长作为带班领导,各成员单位组织责任人轮班值守。落实抢险队伍、应急物资和预警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2)工程准备。由工程抢险组对存在隐患的防汛大堤、构筑物、建筑物进行应急抢险加固,落实防台期间安全措施。

(3)物资准备。专业第三方队伍按照合同约定储备满足要求的机动抢险物资及设备。综合保障组落实防台防汛期间资金保障和必备的生活物资。

(4)信息沟通。建立防台防汛联络群,落实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保证联络系统完好畅通,及时发布灾害预警,共享灾情信息,统计受灾情况。

4、防台防汛检查

(1)专业第三方队伍应按照合同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工程抢险组,组织维修。

(2)进入汛期后,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划分,常态化开展各自领域的防台防汛检查工作。

八、应急响应

1、前期处置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成员单位根据启东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应急响应级别,开展人员落实、预防检查和抢险加固等措施,并根据分工联系指导相关企业、施工单位、专业第三方队伍开展防台防汛工作。专业第三方队伍根据合同要求组织防汛抢险专业队伍集结待命。

海上施工船只根据启东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要求回港避风,进港前向园区港口局报备,进港期间服从园区港口局的指挥,停泊在指定水域,落实防风措施,松足锚链,做好备车,防止走锚;所有进港船只除必要的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撤离到岸上安全处所;值班船员保持应急戒备状态,加强船只巡查,排除安全隐患;船只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海事机构发布的航行通警告,保持高频值守,保证通讯畅通。人员上下应根据港口局的要求在指定登乘点乘坐交通船上下,目前港区内临时登乘点为西港池中交二航局临时码头及四航局临时码头,不得使用浮子阀等非法船只,不得在茅家港等非法码头上下。

2、应急抢险

各成员单位发现相关隐患后,应及时上报工程抢险组,联系组织企业、相关部门或养护单位立即开展抢险修复;园区内各在建工地,视天气情况,指导组织在建工地应急抢险。

防汛海堤、通道及水闸等出现的险工险段由专业第三方队伍进行抢险加固,抢险费用按实结算,抢险工程量由园区纪检监察、财政、港口等部门共同计量会签。

3、紧急救援

紧急救援的原则是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前提下科学施救,确保施救人员、被救助人员的生命安全,本防汛方案方案里的紧急救援主要指海上的紧急救援。

一旦海上出现需紧急救援的险情,由港口局联系海事、渔政及海警部门,相关部门会同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分析研判,视情况组织救援力量或向上级救援保障部门求助。

九、保障措施

1、物资设备保障

专业第三方队伍根据合同要求组织必备的防汛抢险机械,储备相应的防汛储备物资,并根据抢险工程的特点建立防汛物资联系网络,港口局应牵头定期开展检查工作。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在合同期内组织一到两次防汛抢险演练以检验物资设备储备情况及响应效率。

党政办应牵头做好园区防台防汛的生活物资储备工作。

各成员单位联系、指导、监督各分管领域的防台防汛物资设备储备及生活物资储备。

港口局联系在建的港航企业,组织交通船、锚艇及拖轮等海上救援船只,建立汛期值班制度,保障可能发生的应急救援抢险等工作。

2、转移安置保障

转移安置组牵头做好应急安置场所的保障工作,摸排区镇内企业、学校或宾馆等,建立应急安置场所储备名单,紧急情况下转移安置园区内受灾群众。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联系、指导、监督各分管领域开展应急安置场所的准备工作。

3、医疗救护保障

由党政办联系附近的医疗机构提供防台防汛期间的医疗救护保障。

4、公共设施保障

由住建局联系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及通信公司,由相关单位建立应急保障小组,保障防台防汛期间的电力、供水和通信。

5、技术支持保障

工程抢险组负责指导现场的应急抢险工程,如有必要由园区内在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组成应急抢险专家组,参与风灾和重大险情处置会商,提出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参与应急响应期间有关专业技术工作。

十、宣传、监督及善后

1、党政办应加强对防御台风灾害抢险、避险及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2、防汛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工作小组成员、专业第三方队伍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请假,不得擅离岗位。各成员单位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命令,承担指派的应急任务。纪检督查组做好督查工作。

3、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做好灾害信息统计工作,汇总上报;并牵头组织灾后分析会议,为后续防台防汛工作提供指导。

十一、海上风电工程防台防汛工作

海上风电特别小组牵头联系、指导、监督海上风电项目,依据编制的《江苏启东H1H2H3海上风电场工程防台防汛专项补充应急预案》开展防台防汛工作。

十二、附则 预案管理

本应急预案由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组织编制,经园区管委会批准执行,并报市启东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备案。

根据灾后分析情况及时修改完善本预案。

园区内各工业企业及施工单位应建立各自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巡视检查组备案。

附件:防台防汛、应急抢险联系电话号码表

防台防汛、应急抢险联系电话号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