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681014247418K/2021-00008 分类: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文号: 吕开委〔2020〕34号
成文日期: 2020-09-23 发布日期: 2020-09-2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中共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
中共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
来源: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23 17:3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开发区机关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上级要求或实际需要,可适当增加次数。

(二)按照市委的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三)根据确定的主题,会前认真做好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发言提纲等相关准备。

(四)开发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点就以下内容进行反思、检查、总结: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以及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贯彻党章、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情况;贯彻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重要问题。

(五)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工作中及自身存在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坦诚相见,相互帮助,达到统一思想,改进作风,互相监督,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六)民主生活会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班子成员应在会上发言,因故不能到会的,须提供书面发言,并由主持人指定人员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七)开发区党政办负责记录并整理民主生活会报告,由主持会议的书记审核签发,报启东市委,同时抄送启东市委组织部。

(八)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开发区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是支部全体党员。

(三)组织生活会内容主要是由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开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的建议意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情况,相互提醒、交流提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召开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积极的思想斗争原则,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组织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六)开发区党员组织生活会采取支部会议的形式召开。

(七)开发区党工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八)机关支部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组织生活会后,要认真分析总结,根据会上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纳入新一年工作计划,抓实整改、抓出成效。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公布,适时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进展情况,不断提高党内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三、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为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制度,并丰富党员教育活动,就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党组织生活制度,作如下要求:

(一)支部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大会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讨论、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和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

(3)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或撤销支部委员;

(5)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6)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

3.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其他支委主持。

4.开会前,支部委员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做好准备。

5.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大会决议有效。

6.做好会议记录。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1.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来处理支部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党支部委员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能达到规定人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任务: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指示和意见;

(2)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

(3)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4)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6.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小组会制度

1.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

(1)学习有关文件,传达支部决议,讨论贯彻的具体措施;

(2)向党员布置工作;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对象;

(6)酝酿发展、转正及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3.做好会议记录。

(四)党课制度

1.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一次。

2.党课的授课内容包括:

(1)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教育;

(2)战略思想教育;

(3)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

(4)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

3.授课人一般由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等授课。

中共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