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四港经济开发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1-15 15:25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我区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围绕政务公开总体要求,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加强部门信息公开网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全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1.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2.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全文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吕四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微信、政务公开栏等形式,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00余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疫情防控、财政预决算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办事处未收到信息公开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网络申请、信函申请受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始终坚持以政府网站为核心,利用政务新媒体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涵外延;以办事和服务为导向,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园区目标绩效考核,并建立了清晰明了的操作指南。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过错追究、监督评议、协调发布、公开澄清、网上巡查等制度,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园区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三是多措并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特别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