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四港经济开发区职能配置
一、负责区内基层党建、干部队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区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区内群团建设工作
二、负责制定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和发展规划,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权限内区内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审核上报工作
四、负责区内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管理区内房地产业
五、负责区内经济建设发展促进工作,做好区内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预测、监测和分析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六、负责区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工作,为区内企业提供必要的经济、技术、信息等服务
七、负责吕四港港区规划、开发、建设、生态保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区内财税和各类项目规费的扎口管理。
九、负责区内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
十、负责区内现代物流等服务业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区内规划、建设、区容、环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对市属各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