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工作职责
来源: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2-18 15:22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局、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承担开发区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等日常事务职责;负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千部人事、群团建设、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人武、民族宗教和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人大日常工作;负责政协联络工作;协同纪工委负责全区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法治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承办行政复议、诉讼等事项,做好法治宣传等工作;负责社会管理等工作;负责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合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二)经济发展和科技局(统计局)负责编制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基础设施项目和高科技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收集、分析区内经济运行情况,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区内企业的服务工作,包括为进区项目办理立项、申报、申领证照等手续和区内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相关服务工作,指导、促进区内企业技改投入、增资扩股;负责区内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服务业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三)财政局。贯彻执行有关财政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及决算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拆迁和其他项目所需资金的筹措;做好资金的回收、调度、平衡工作,确保资金正常运转;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负责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区内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机关行政事业经费,抓好区机关采购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月、季、年度财务报表,准确、及时、如实地分析财务运行情况。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港区规划、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进区项目的选址工作,检查规划执行情况负责进区项目建设方案的审核,签发“一书两证”;负责区内基础设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编制年度建设计划、园区四项维护计划;督促进区项目做好工程招投标和预决算,抓好建设工程管理,参与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区内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负责做好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人防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区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域内减排目标的落实。

(五)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査权;制定区综合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制度;负责对执法队伍进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协调配合市级执法机构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

(六)投资促进局(口岸办公室)。根据园区产业定位,研究制定相关产业招商政策;负责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策划、宣传及项目的跟踪、洽谈等工作;负责园区驻外分局的设置、管理;负责对招商代理机构的联络、考核;负责口岸对外开放及对外贸易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码头泊位对外开放的验收工作;负责口岸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协调管理工作。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承担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及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救援等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港口管理局。负责制定开发区港口发展规划,承担区域内港口规划工作;贯彻上级有关港口、航道和沿海水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权限对区域内航道、港池、岸线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开发区建港条件的研究和港口建设工作;对接海事、海关、边检等部门,负责港口对外开发开放工作

(九)行政审批局。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项目投资审批前的技术审査、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建成投产前的推进服务;简化工作流程,提升审批效能,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负责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建设;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园区相关报批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纪检监察和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等组织。建立基层政协联络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