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启东H4#海上风电项目决策事项稳评公示
一、决策事项责任单位
1、决策事项责任单位
本项目评估责任单位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估实施单位为旭盛环保科技启东有限公司。
2、决策事项基本内容
华能启东H4#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江苏省启东市海域,属省管海域。工程风电场区水深在10~18m之间,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为40km,场址面积34Km2,本工程配套设置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一座220kV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所发电能经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以220kV海缆登陆接入220kV陆上集控中心,随后送出至220kV系统变电站。本项目拟安装28台单机容量11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08MW。本工程首批机组发电工程为10个月,总工期12个月。
二、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华能启东H4#海上风电项目决策事项由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旭盛环保科技启东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细则(试行)》(通办〔2020〕82号)、《启东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细则(试行)》(启办〔2020〕84号)、《启东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规定》(启委政法〔2022〕1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
1、评估责任单位: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铭骏 联系电话:0513-83409188
2、评估实施单位:旭盛环保科技启东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彦旭 联系电话:13906286032
三、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2日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