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渔船进入吕四环抱式港池及进港支航道的通告
来源: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7-29 17:3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加强对吕四环抱式港池及进港支航道的管理,保障海上交通安全,打造合理有序的生产作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渔船进入吕四环抱式港池相关水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吕四环抱式港池属于商港性质,港池内规划的码头泊位均属于集装箱泊位或通用泊位,茅家港也已不具备渔港功能。环抱式港池内无渔业专用码头、渔业专用的水域和渔船专用的锚地。

二、以往台风期间,大量渔船涌入环抱式港池,已严重影响商港的施工和运行,现环抱式港池作为江苏新出海起步港区,正在加快建设码头,同时正在疏浚进港航道,整个环抱式港池及进港支航道均属于取得水上水下作业许可证的施工区域,施工船只众多。年底开港后,运输船只更为密集,故明确禁止渔船进入环抱式港池和进港支航道。

三、违反规定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由港口管理部门、海事部门或渔业部门对违规渔船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船长、责任船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将根据情况,对碍航渔船采取拖离、扣押、肢解等强制措施,因此产生的执法费用由闯入船只承担。对于采用浮子阀等非法船只上下的人员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吕四新渔港内港池和码头已经建成,拥有大量的渔业专用码头,是渔船停泊、装卸、补给的优良港口,渔船须前往吕四新渔港进行生产和避风等相关活动。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港口管理局

                                 2021年7月29日